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6:13: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财产设备的有效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管理范围:

凡有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分类编号、更新改造、维修、保管、移交、调拨、出售、报废处理、盘点等事项,均依本规定处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

2.1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的实物资产(必要时可以单项购价在2000元以上来确定)。

2.2 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办公设备等其他设备。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职责分配

3.1 综合管理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修、报废、盘点等工作。

3.2 行政事务部是固定资产的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和价值核算。

3.3 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好本部门所管辖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

4.1由使用部门填写《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单》,先送行政事务部核实,无法内部调配时,再按审批流程实施采购。申请单上应详细填列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级、可接受的技术条件、预估单价、数量、采购理由、用途等信息,以作审批、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4.2 技术负责人对使用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进行技术审核,必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

4.3 行政事务部根据审核后的《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汇总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供应商和价格,提出采购倾向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应尽可能选择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供应商,或选择有实力、服务好的供应商。

4.4 公司总经理根据综合管理部的调研和行政事务部复核情况,批准采购申请和方案。

4.5 行政事务部根据公司总经理批准的《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单》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实施定向采购,招标采购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招标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标。

4.6 固定资产付款时,须凭发票、合同、仪器设备申请单、固定资产验收单按公司付款程序办理。原则上,首款预付款不超过50%,尾款5%作为质保金。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

5.1 采购的固定资产到货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接收,首先检查包装情况,核对货物是否符合定货合同,然后会同质量管理部、使用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装箱单清点登记附件、技术文件进行开箱验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开箱验收工作必须在到货后三日内进行,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箱验收,应征得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但不得延误索赔期。开箱验收后,验收小组进行功能及外观检查,功能检查应检查其功能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单》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检测\\校准标准的要求。

5.2 若是对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检测\\校准仪器设备及其软件,包括辅助设备、质量管理部仪器设备管理工程师根据使用部门填写的《仪器设备校准要求及结果确认表》,组织仪器设备校准杨工工作。仪器设备校准后,根据校准结果,质量管理部仪器设备管理工程师与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校准结果确认工作并填写《仪器设备校准要求及结果确认表》中校准结果确认部分的内容;结果经使用部门经理确认合格后质量管理部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然后报技术负责人王总批准。

5.3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由质量管理部仪器设备管理员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的施加校准标识。

5.4 需现场安装的仪器设备及软件、设备在安装结束后三日内组织验收,也可与安装同步进行验收。

5.5 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设备由综合管理部联合行政事务部办理退换、索赔手续,并及时通知财务拒付货款。

5.6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综合管理部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编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5.6.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5.6.

2号码一经编写不能随意变动; 5.6.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5.6.

4第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编号与账面编号一致; 5.6.

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臵,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5.7 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当及时与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6.1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行政事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建立;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

6.2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必须由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同意,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交综合管理部、财务各一份。

6.3 固定资产使用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停用报告》,报综合管理部进行维修。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7.1 固定资产报废的废旧物资是公司的一部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按报废流程统一组织处理。

7.2 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 7.2.1 资产使用年限已到,且已无使用价值;

7.2.2 使用年限未到,但因技术进步等原因淘汰;或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7.2.3 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7.2.4 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7.3 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

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的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各项内容,详细说明报废理由;质量管理部经负责技术鉴定;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部核查资产报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对不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的,申请退回使用部门,对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交分管领导、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批准。

7.4 固定资产经批准报废后,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行政事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处理,同时进行固定资产目录、卡片、账目等注销。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8.1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应至少年中、年终进行两次,由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部负责实地盘点。

8.2 行政事务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固定资产盘点表,会同综合管理部向使用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 8.3 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

8.4 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由综合管理部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交行政事务部审核,分管领导、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A)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