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含义
服务型政府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二、提出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004年2月,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级研究班上的讲话》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2006年3月,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总强调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
三、四个内涵
①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
②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③ 形成有效制度安排
④ 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
四、六个特征
民主责任 法治信用 有限开放 协调精干 公正透明 高效廉洁
五、政府职能的转变
① 审批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② 高成本政府→高效率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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