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梦想》歌咏比赛通知
为丰富校园生活,促进我校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本校开展校园歌曲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准备时间:
3月21日——3月27日
2、比赛时间:
3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4点
二、比赛地点:多媒体活动室
二、参赛范围
全校学生、1——2年级为甲组;3——5年级为乙组,
三、比赛形式
每班最少两名学生参赛,由评委现场根据评分细则打分。
四、活动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充分利用音乐课、课外活动、课间组织师生共同参与。
2、歌咏活动以个人为单位,每人自选歌曲
3、歌唱曲目要求符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健康向上、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校园。
4、歌咏比赛的评委由音乐老师和本学校的主要领导组成。
五、奖惩
1、总校将随机抽查各班级的歌咏比赛准备活动,对不按要求、不认真组织的班级予以全校通报。
2、歌咏比赛的结果将对甲组、乙组取得前三名的学生颁发奖状进行表彰。
裕民县江格斯中心校
2014年3月21日
《歌唱梦想歌咏比赛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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