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课、答辩须知
1、参评教师接到述课时间通知后,应提前到述课点熟悉环境,查看自己的具体述、答辨时间与述、答教室方位,述课前15分钟等候。地点在并州北路山西教育宾馆(太原师范学院东门旁)。
2、述课内容提前半天公布。即上午12点公布第二天上午述课内容,下午5点公布第二天下午述课内容。备课地点和备课纸张自行安排解决。
3、述课使用的教材为参评教师自己在档案中提供的现行教材,由评委任意确定一节内容交职称办统一公布。
4、参评教师面对评委述课。不是讲课和说课。述课时间20—30分钟。述课的起码要求是:应将对本节内容的处理方法,给学生传授时采用的技巧与方式,难点、重点的把握与突破,最终要达到的目的表述清楚。
5、答辨内容以参评教师提供的论文为主,评委按照理论性、专业性、知识性的要求从三个侧面出题进行提问。
6、述课、答辨终了评委要当面进行点评,并当场分别亮出述课、答辨成绩。有质疑的、属于学术观点的可以辨论,或以书面形式向职称办及时反映。述课、答辨成绩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84—75分);一般(74一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正常晋升要求在65分以上,破格晋升要求为双优。
7、宾馆监控全程开放开实时录像。须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到评委住房走动拉关系,不得在述课、答辨场所喧哗,营造一个良好的述答环境。
教育厅职称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述课答辩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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