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答辩须知
一、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从修课开始到申请答辩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3年。
二、交导师登记表、课程和论文费用
1、课程结束后聘请导师,交导师登记表
2、交费地点:北京邮电大学教一搂423室。电话:62283510
3、付款方式:支票或现金均可。
4、
持在读期间全过程交费发票到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手续。
三、工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课程学分(由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主管人员出具成绩单)应已达到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同时要求已完成以下四个环节,并已按时将各相关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由主管人员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合格后,领取“学位审批材料”。
1、“开题报告”(需按要求填写各栏);
2、“阶段报告”(需按要求填写各栏);
3、“专业外语”(需经导师签字);
4、“前沿课题讲座”(需经导师以及相关人员签字)
四、填写“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前的相关内容,经导师、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和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后,将“学位审批材料”返回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并换取3份“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
五、“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应在答辩前三周分别交三位论文评阅人。三位论文评阅人由正导师聘请,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两名来自企业(有一名来自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申请人的正、副导师不能被聘
为论文评阅人。
六、被抽查者由研究生院送审论文评阅,其他由答辩秘书送审。送审时间需在答辩前三周进行。
七、由评阅人将“学位论文评阅书”签署答辩意见、密封后返回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在所有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前提下,由答辩秘书到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领取所有“答辩材料”,准备组织答辩。(注:答辩秘书由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经验的我校教师担任)。
八、答辩委员会应由 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有三人是硕士生导师;两人是相关学科企业的专家(有一名来自于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
九、答辩材料:
“学位审批材料”
一份 “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份
“成绩单”
一份 “开题报告”
一份 “阶段报告”
一份 “聘书”
五份 “答辩表决票”
五份 “答辩成绩评定表”
五份
“答辩费申请单”
一份(此表单由答辩秘书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答辩程序”
一份 “答辩委员会主席职责” 一份 “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一份
十、答辩完毕,答辩委员会秘书、主席和各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将“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后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署意见后,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所有“答辩材料”返给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十
一、答辩结束,学生本人应交材料如下:
(一)、向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递交的材料:
1、学位论文四本(要求本人及导师均已签字);
注:若论文申请保密则上交论文一本和《研究生论文保密申请表》一份;
2、一寸近期彩照一张(做学位证书用。背面注明学号、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日);
注意:出生日期须与身份证一致;籍贯精确到市或县。
3、交回研究生院发的进修证或学生证。
(二)、向图书馆情报室递交的材料:
1、论文印刷本交到图书馆“北邮文库”阅览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2、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直接通过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主页上的“学位论文远程提交”栏目提交。提交时请点击(http://59.64.144.2)--学位论文查询—毕业生论文提交与修改。咨询电话62281970。
十二、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方可离校。
十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3次学位评定会议,时间分别在4月、7月、12月。学位办公室在每次学位评定会议后,对申报学位通过者及时通知所在学院教务科。所在学院教务科在一个月以内做好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由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一个月以
后,本人持身份证及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存根到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委托他人代领学位证书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委托书(需有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学位证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归档,学位证书自己保存。
北京邮电大学
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
注:此答辩须知只适用于由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直接管理的工程硕士研究生。
由各学院管理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可参考本答辩须知,答辩受理部门为所在学院,答辩请直接与所在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