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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6:52: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师、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对本预案处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由学校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各在校教师、学生、职工的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具体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原因的伤害事件;

第四条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 应急机构

1、本校组织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 总务处长、学工部长、保卫科长、综治办主任

2、发生突发事件后,由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处理各类事件。

第二条 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学校办公室、学校党委报告,并同时向省市教育(厅)局、卫生(厅)局、公安(厅)局报告、汇报, 1)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其他灾难性事件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2、任何领导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预案及处理流程

第一节 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预防办法

1、坚持 “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

5、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 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第二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学校门诊部,同时报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并立即把患者送往相关医院救治。

2、召开校突发事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门诊部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 ( 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 市、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4、将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并加以封存。

5、积极认真做好学生的工作,安定教学环境。 第三条 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向门诊部报告。

2、门诊部向学校办公室、学校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报告。

3、学校办公室向学校党委报告,并同时向省、市教育(厅)局、卫生(厅)局、公安(厅)局报告、汇报。 第四条 处理流程

1、学校餐厅负责人负责封存当天食品,配合学门诊部及相关CDC进行调查;

2、门诊部负责患者急救及现场处理,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

3、辅导员负责送患者去医院救治;

4、保卫人员负责维持秩序。

第二节 师生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根据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第二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班级配合门诊部每天做好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 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第五条 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本校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尽量不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4、教师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的学生,及时通知门诊部;教师如有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5、教室、宿舍按规定定期消毒。

第六条 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 辅导员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辅导员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门诊部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厅)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同时报CDC。责任人:辅导员、门诊部工作人员、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5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到门诊部就诊,发现疑似患者由门诊部及时转到专业医院检查治疗。责任人:辅导员、门诊部接诊医生、校长。

4、记录: 辅导员及门诊部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 ( 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辅导员、门诊部。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责任人:辅导员、门诊部。

6、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地点 ( 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餐厅、厕所、公共场所、宿舍等)

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门诊部、卫生科。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专业医院证明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辅导员。

9、新生报到,学校及时进行新生体检并如实填写《菏泽医专新生体检表》。学校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责任人:门诊部、档案室。

第七条 报告程序

1、辅导员、任课教师向门诊部报告。

2、门诊部向学校办公室、学校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报告。

3、学校办公室向学校党委报告,并同时向省、市教育(厅)局、卫生(厅)局、公安(厅)局报告、汇报,并同时通知CDC。

第八条 处理流程

1、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由门诊部负责隔离。

2、门诊部、卫生科负责消毒。

3、保卫人员负责维持秩序。

第三节 学校其他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其他突发卫生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条 预防措施

1、师生员工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急救知识,学会正确防灾、避灾措施, 掌握逃生方法。

2、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安全教育。

3、加强检查,发现灾难、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三条 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公共灾难性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市、区相关机构

2、按照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门诊部及上级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4、门诊部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及处理,负责记录伤者病情及处理措施。

5、保卫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安定环境。

6、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条 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报学校办公室、学校突发事件工作小组。

2、学校办公室报警。

3、学校办公室向学校党委报告,并同时向省、市教育(厅)局、卫生(厅)局、公安(厅)局报告、汇报。

第四章 责任和处罚

第一条 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本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因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本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其他政府工作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工作拒不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处理的,本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因不予配合、阻碍、干涉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本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分别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本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对发生突发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个人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处理工作的,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感染A/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人感染A/H1H1流感疫情时,我们学校可以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控制疫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对A/H1H1流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学校成立A/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A/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校长

成 员: 各部系主任、总务处长、学工部长、保卫科长、综治办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医疗组、消毒隔离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

(1)医疗组:主要为校医院,负责接收、登记和转诊病人,观察隔离病人的健康状况,并协助做好全校师生的个人防护工作。

(2)消毒隔离组:主要为卫生科和校医院,负责消毒隔离措施的实施和监测技术指导等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接触者的排查工作。

(3)保卫组:主要为保卫科,一旦疫情发生,校保卫科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按A/H1N1流感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进行警戒,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隔离。

(4)后勤保障组:总务处和校医院负责保障后勤物资的供应,按照A/H1N1流感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衣、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以备突发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宣传组:主要为学工部,负责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执行,做好学生、教工的宣传、预防培训和疫情报告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班主任要坚持每日对学生晨检,晨检以宿舍为单位,对出勤学生进行询问自我感觉情况,对生病请假的学生要问病情及主要症状,对缺课学生要追到缺课原因,及时发现和识别异常情况,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疗、早控制。如为发烧及咽痛、咳嗽等疑似流感症状的学生,应在宿舍休息至体温正常2天方可进教室上课。如发现有疑似A/H1N1流感病例,应由班主任报各部系负责人后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2、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各部系对在校有发烧、咽痛、咳嗽、食欲不振、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乏力等症状的学生,实行就地隔离,并通知学校领导小组,由班主任送到菏泽市立医院医院就诊。对有流感疑似病例的教室采用含氯消毒剂空气消毒。公共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进行擦拭消毒。

3、做好健康教育,消除恐慌心理

学校密切关注A/型H1N1流感的流行趋势,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班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地进行预防A/H1N1流感知识的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相关报道,普及A/H1N1流感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4、保持空气流通及环境卫生

教室、办公室、食堂、各实验室等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使空气流通、新鲜。开展全校爱国卫生活动,大力整治学校内部各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学校洗手设施的完善和管理,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5、建立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需要,学校可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及器械、必要的抗病毒药物等防护用品的储备。

三、工作流程

1.发热处理流程。发热38℃以上患者到校医院登记后由班主任负责陪同到菏泽市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

有发热≥38.5℃+上感症状+接触史等疑似A/H1N1流感症状者,应由各部系负责人及校医院分别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及市教育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对病人实施严格隔离,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2.疫情报告流程。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或A/H1N1流感疑似病例,应由各部系负责人或第一发现人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A/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小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厅、教育厅。当发现在3天内有明确接触史的2例以上学生和教职工中出现发热、缺课等情况时,要作为爆发预警信号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当出现同一班级3天内超过5例或不同班级、不同楼层超过20例流感样病例时,要适时采取戴口罩、隔离有症状学生等方式减少传播,当1周内超过30例流感样病例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3、对与A/H1N1流感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就地隔离,主要以宿舍为单位隔离,校医院及学校医务人员每天两次体检,进行医学观察1周以上,待未发现流感样症状并经指定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后方可复课。

4、卫生科对A/H1N1流感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5.校医院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6、校医院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流行期内尽量减少群体性集会、聚会。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分别由主管领导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领导小组可依照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按照统一部署,每天由各系部负责收集学校各单位学生、职工发热等情况,发现A/H1N1流感感染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对A/H1N1流感感染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可依照相关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因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卫生情况进行彻底大清扫,保持清洁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学校食堂要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

4、广大师生员工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和公共场所,要勤开窗,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在A/H1N1流感应急处理工作中,个人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处理工作的,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对A/H1N1流感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菏泽医专体温检测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学校应进行传染病的监测,因此特制定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制度。

1、疫情发生时每天早晨、中午以宿舍为单位要进行体温检测,晨检、午检结果要及时记录,记录单每周由各班汇总后交学工部留存,体温异常时要及时到门诊部或医院就诊、筛检。

2、发现有缺勤学生要问明缺勤原因,并进行登记缺勤时间、病因必须如实填写。

3、疫情流行时,学生因病缺勤表每天必须于当天下午5:00前以前及时上交到校门诊部,平时每天下午3:00以前必须交到校门诊部。

4、未按时交登记表,造成疫情流行或扩大者要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房工作制度

1.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态度和蔼,一视同仁。

2.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禁忌等认真审查后方能调配。

3.遇有处方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时,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药剂师要随时掌握药品市场价格,有计划购药,同类药品原则上只进1~2种。药品请购,原则上首先保证常规用药,注意季节性用药的特点,以销定存,防止积压。常用药品储备约1-2月量,消耗量不大的药品要少进,高档特殊药品要按病人实际用量采购。

5.药品入库要检查质量,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6.购入药品,须验收后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不准将外用药品与内服药品混放,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药品贮存必须采取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等措施。 7.调剂台、储药瓶、药勺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

8.药房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准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准销售、使用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的药品;不准销售、使用虫蛀、鼠咬、霉变、变质的药品。 9.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盗、防鼠、防火、防水。

10.学校公共活动用药应有相关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医院负责人同意后可临时借出,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销。 11.认真做好月底的药品盘点工作,造表上报主管领导。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应体贴关心病人,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诊疗方便。

2.门诊医生应具有一定经验、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就诊者应进行认真检查,简洁准确记载病历资料。配置足够的医疗力量,保证门诊病人的及时就医。

3.门诊医生合理科学应用药物,在保证治疗质量前提下,尽量选用经济便宜药物及治疗方法,尽量减轻就诊者的负担。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如实地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或到药店购药。

4.对重病员、老年病人、残疾人等病员,优先安排就诊。

5.应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对病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

6.门诊检验等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医师需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对病情不适于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及时转院治疗。 7.门诊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8.开展便民活动,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病员宣传卫生防病及计划生育等知识。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治疗室工作制度

1.治疗室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要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准时上岗,不串岗、不脱岗。 2.各种治疗应按照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即:查药液澄明度、药物有效期、配药禁忌,对药名、对剂量、对用法、对时间、对病案、对过敏药物是否已做过敏试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坚持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制,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严格无菌操作,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一次性耗材应注意检查包装完整性,有效期等,其他材料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早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回收无菌容器内。

4.对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所有治疗病人,均应密切观察注射前后的反应,发生注射、输液反应或其他意外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并及时报告医生。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抢救药品及器械应保持完备,并置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环境卫生保持洁净,定期进行消毒。保持治疗室及观察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 24小时内地面不得有垃圾存在,每周大清扫1次,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7.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医院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不外借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9.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烧埋等处理。

10.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治疗室及输液室内的财产设备,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11.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化验室工作制度

1.以病人为中心,对患者一视同仁,耐心细致,周到认真,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病人的等候时间。

2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在实验室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与结果;严禁发假报告;不得向患者提供治疗建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质量控制方案;对可疑结果重复核查,并与临床联系;不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以便及时纠正。 3.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5.及时听取临床意见,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和要求。

6.注意化验室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对患者和自身的保护。 7.负责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8..根据对试剂的实际需要,填写试剂购买申请,原则上订购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月的实际用量。 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

10.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冷藏试剂统一分类存放在冷柜内,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和无三证厂商生产经销的试剂。 11.化验室配试剂所用的化学试剂一律不准乱丢、乱倒。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烧埋或洗消处理。

12.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门诊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门诊部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深入门诊、药房、化验、治疗室等岗位,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业务技术学习。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5、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6、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预防保健科职责与制度

1.在学校及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校内的卫生预防、保健工作,学校教工的医保相关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及部门汇报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工作,组织学校教工体检及新生体检工作,掌握健康情况,写出体检报告,提出保护措施及保健建议。

3.负责校内师生及家属等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等工作。 4.建立并管理好教工健康档案。

5.宣传医保政策,解释医保制度,培养医保意识。

6.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记录、工作日志及检测手册填写,相关数据的上报等工作。 7.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规程。

8.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师生需要。

菏泽医专门诊部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工作当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个人形象最直观的表现。为规范劳动纪律,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门诊部聘任员工,学校在编职工主要遵循学校相关劳动纪律及工作时间,如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应可临时调整。

一、内容与方法

1.各科室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2.本校在编人员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劳动纪律,在遵章守纪中起模范表率作用。出门办事需请假,打招呼,事后及时销假。

3.员工必须遵守门诊部规定的作息时间,除个别科室按学校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外,应按本部门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

4.认真工作,遵守纪律,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员工上班期间不允许离岗或串岗。 5.员工上班不准带小孩子。如遇家中有事,小孩到工作现场,应在30分钟之内离开。

6.员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指挥,经教育不改者,或无理取闹、骂人,部门负责人有权劝当事人退班,并按旷工处理。

7.劳动纪律检查考勤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二、工作时间应保证:

中午班:11:30~14:00

晚班:17:00~22:00 周末 :早

8:00~11:30

14:30~21:00 节假日值半天班:8:30~11:30

假期最后一天全天值班

三、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因个人身体状况、家庭问题需要请假者,必须先经科室主管同意并填写请假条,再经医院院长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外出请假理由, 一律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几类。

2.事假应提前3~7天填写“请假单”,如不能按时请假需以电话方式通知相关科室主管人,上班后及时补填写请假条,未补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3.连续事假不得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一天需持医院诊断书请假。

4.开假诊断书、涂改诊断书,休假期间按旷工处理;请半日以内私假,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6次,否则每3次折合一天事假。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请假尚未批准者,或逾期不归未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四、劳动考勤奖励及处罚措施:

1.全勤奖:全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本月发全勤补助金。

2.迟到、早退。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次者,视同一天事假。 3.旷工:凡旷工一天,一律扣三天的薪资。

4.事假:凡请事假三天以下者,扣发相应时日的薪资及补助金;凡请事假三天以上者,除扣发相应时日的薪

资外,补助金全扣。

5.病假:凡请病假三日以内者,扣发相应天数薪资及补助金:凡请病假三日以上者,除扣发相应天数薪资外,补助金全扣。

6.婚、丧假。在规定期限内可带薪休假。婚假:可请五天假。超出则视同请事假。丧假:直系亲属因故过世,可请三天假。超出则视同请事假。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由科室主管及医院负责人组织检查考核。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菏泽医专门诊部医疗保险规则与制度

1.门诊部负责人为医保主管人员,具体负责医保各项事务办理。

2.本门诊部医保服务对象为校内参保职工。

3.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对医保政策、规定加以解释。

4.门诊人员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医保药品目录对参保人进行处方。

5.药房人员应根据山东省医保药品目录购进药品,严禁私自加价。

6.收款员应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不得无故推诿。

7.所有工作人员应在寒暑假前做好自己的总结,并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8.所有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保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9.本门诊为校内门诊,医保咨询、投诉电话即为门诊电话:5925735.

菏泽医专门诊部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单位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参保人员就诊时需进行身份识别。医护人员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 手续时应认真审核医疗保险证(卡)及就诊类别,如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卡)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卡),及时报医院办公室。

2.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3.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诊疗过程中,医院将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凡需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逐项列出名称、数量及金额清单,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在医疗文书上签字。 5.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服务热情。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一定比例,

4.不得串换药,不得发放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刷卡管理

1.当医保刷卡POS机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负责人,由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共同检查卡的质量,或及时向工商银行及市医保中心汇报。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负责人,由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查帐,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帐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菏泽医专门诊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储存。医疗废物应合理分类、使用结实、不易撕裂、不易渗漏的、可以密封的专用容器和专用塑料包装袋进行收集,并送到医疗废物专门储存场所。

3.废弃的针头等尖锐物品,必须投入专用收集桶内,浸泡消毒后集中焚烧。专用收集桶标明医疗废物的明显识别标志。

4. 医疗废物专门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医疗废物识别标志,建立签收、发制度,由专人实行封闭式管理。 5.主动接受卫生、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菏泽医专教室宿舍卫生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现制定我校的教室宿舍卫生制度:

一、学校教室消毒:

1、各教室每天放学前由学生自行打扫教室、走廊等卫生包干区;

2、在上课期间要求各班做好通风,如果使用幻灯的班级也要求开左右两边的窗户,前后门不能关闭;

3、每周周六晚由专业人员给各教室药物熏蒸消毒,熏蒸期间,各班级卫生员负责教室门窗关闭及熏蒸后锁门、开门,不许任何人进入教室,第二天由专业人员通风后方可进入,。

二、学生宿舍卫生消毒:

1、学生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并通风;

2、由清洁工负责每周周六进行一次的喷洒消毒,如果该宿舍出现疑似传染病则要求按消毒隔离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3、在阳光充裕的时间段里,要求学生对床上用品进行爆晒消毒。

4、校园周边不定时的请总务处清洁工进行灭蚊、灭蝇等消毒。

三、消毒人员要求:

1、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穿工作服、戴手套、脚套;

2、严格按照消毒液的剂量配制;

3、对消毒工作要有责任感、严格按照消毒流程工作,不留死角。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制定本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地方病科室工作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材料)

[护理部] 各科室工作制度

第五章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医院各科室工作制度

19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医院医技科室各工作制度

信息科工作制度科室规章制度

科室工作制度
《科室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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