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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内务、纪律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1:11: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生寝室内务纪律检查标准与评分细则

根据我校学生寝室管理的实情和需要,特订此《标准与细则》。将学校寝室内务纪律方面违规现象进行量化扣分。当日检查,当日公布。

一、内务要求(50分):学生寝室必须做到:地面洁净,床铺整理叠放规范,物件摆放整齐有序。

违规按下列标准扣分:

1、地面(5分):要求干净无垃圾。有明显大片垃圾的扣3分;有少量垃圾的扣1—2分。

2、床铺(15分):要求被子折叠整齐并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一头,床单平整,床上无杂物。被子未叠的扣5分/床;未叠好或叠好而未按要求放好的扣2分/床;床单未拉直、抹平扣1分/床;床上有杂物的扣1分/床

3、洗簌用品(15分):要求毛巾折挂整齐、长短一致,不合规格的扣1分/条;牙具、盆子摆放整齐,牙膏牙刷朝同一方向摆放,不合规格的扣1分/套。

4、储物箱(5分):按要求放置于下铺的两端,学生姓名标签朝外。未按要求摆放的扣1分/个。

5、空调、饮水机(5分):要求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源,未关的扣1分/项。

6、鞋子摆放(5分):要求所有的鞋子必须放在门外鞋架上,摆放整齐,拖鞋放在上面,其他鞋子放在下层,未按要求的扣1分/双。

二、纪律(50分)

1、按时就寝(20分):所有学生必须在下自习后25分钟内洗簌完毕并熄灯就寝。迟到扣2分/人。

2、具体要求(30分):

(1)熄灯后不得随意下床走动、讲话、吃零食、喝水,违者扣2分/人;

(2)不得早于起床铃前十分钟起床,违者扣1分/人;

(3)熄灯后不得打小手电看书,违者扣2分/人,不得串寝,违者扣5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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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内务、纪律检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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