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团委学生会评优制度
(含优秀干部、优秀干事、优秀部门三项评选项目)
根据我校团委学生会章程,并结合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对于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应给予适当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作出的优异成绩,激励他们再接再厉,为学生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同时,树立先进典型,影响带动其他学生会干部,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评选方案:
优秀干部、干事、部门的评选与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挂钩。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考虑确定优秀干部干事人选。评选分为每月评比和学期测评。学期测评将根据每月评比情况确定。
(一)、学生会优秀干部的评选
1.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端正。
2.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以班主任提供的成绩排名为主)。
3.部门工作积极认真,能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4.所在部门在本学期至少得到过三次流动红旗。
5.评选对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部长助理。
6.评选方法:
由主席团提名推荐,将优秀干部名单送交各部门指导老师处,与指导老师一起对名单进行复查审议(择优入选),最后确定人员名单上报校团委。
(二)、学生会优秀干事的评选
1.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认真。
2.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以内(以班主任提供的成绩排名为主)。
3.部门工作积极认真,能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4.所在部门在本学期至少得到过一次流动红旗。
5.在部门每月10%评优里至少出现过一次。
6.评选对象:学生会各部全体干事。
7.评选方法:
(1)各部评选出优秀干事并将名单报送给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对所报送干事,给予必要介绍。
(2)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各部推荐的人员名单,对名单所列干事进行复查审议,有突出贡献的干事可优先考虑,确定之后上报校团委。
(三)、学生会优秀部门的评选
1.在本学期至少得到过五次流动红旗。
2.本学期部门各干部干事无重大违纪违规处分。
3.部门工作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4.接到的投诉不超过三次。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 团委学生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