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实习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实习生的学习和工作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后备的新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须经人力资源部,兼职实习部门经理及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本公司实习;
二、通过批准进入本公司实习生,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兼职实习生人事档案;
三、实习生与公司正式员工一样进行考勤管理,每天上下班须打卡,有事须事先向直接
经理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实习期间无故缺勤3次以上,取消其实习资格;
四、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发放工资,经过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给付;
五、公司在实习期间将对实习生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实习,不合格者将自
动淘汰,结束实习;
六、为了统一公司服装管理,实习生须与公司员工同等管理,实习期间,公司将发放公
司统一服装,实习生每人应向公司缴纳100元的服装费,实习期结束以后,退还服装费,量体定做的服装除外;
七、在公司实习的实习生须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按实习协议执行;
八、实习生实习期间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行解决,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
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九、实习生实习期满,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择优录取。如果考核结果极差,
经主管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负责予以中止协议。
好来居装饰
2007-10-26
附:实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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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连云港市山水装饰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实习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事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实习
(实践)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习时间:实习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二、实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对口安排乙方在本单
位从事岗位实习。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包括生产、研发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实习期满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3.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及
相关法规处理。
6.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实习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
7.实习期满,实习生如有要求,公司可提供一套工程图纸让其带走。
8.穿着打扮符合实习单位对员工仪表仪容的要求。
四、实习生薪资
实习期间无薪资待遇。
五、所有在公司实习的实习生都需交服装款100元,在公司期间统一着装,离开公
司时给予退还,量体定做的除外。
甲方:连云港市山水装饰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电话:0518-85692552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新城大厦22楼地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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