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协议
甲方(出资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资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依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资承包经营村(寨)南一街 _号房屋,总投资元
(万元);乙方投资元(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资经营期限为三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书面手续。
第三条、合资期间甲乙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分割。合资终止后合资人的出资归个人所有,届时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合同为据,按股份一年分红一次;
(二)债务承担:合资债务先以合资财产偿还,不足清偿时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资负责人及合资事务执行。
(一) 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资事务。
(二)合资协议决定,委托刘保国为合资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资事务进行日常管理(登记、收费、退房、卫生、安全);
2.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维护和执行;
第六条、合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资人的权利:
1.乙方享有参股权、合资利益的分配权,没有控股权;
2.听取合资负责人日常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合资人的义务:
1.按照合资协议的约定维护合资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资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第七条、合资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 2.不可抗力
(二)合资的清算:
1.合资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合资负责人担任,并通知债权人。
2.合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资的债务;分红;返还合资人的出资。
第八条、免责条件: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则互不承担责任、不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退股:一年内退股的股东没有利益分配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出现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由当在地人民法院栽定。
第十二条 其他 (一)协议未尽事项可以进行补充,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合资人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