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第六中学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直接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接受程度,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及家庭的变化,并据此对教学和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2、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帮助学生解决各种思想难题,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情趣、品格,适应未来的职业需求;
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团委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共建文明工作。
4、主动与学校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二、校外辅导员工作注意事项:
1、校外辅导员负责辅导学生,采用谈话,电邮,通信,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定期联络,具体联系方式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学校负责向校外辅导员介绍学生全面情况,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学生成长经历和目前学习状况。校外辅导员每次与学生的交流要及时通报学校。
3、校外辅导员安排不足18岁的学生课余外出参加活动须事先通报学校,学校得到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4、校外辅导员一般在学校和公共场所与学生见面,未经学校同意不要带学生回家,不要安排学生在外留宿,不要到高档餐厅就餐,不到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不要赠送奢侈礼品。
新建县第六中学
2013年9月
《新建县第六中学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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