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当地有关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代理发布甲方广告事宜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媒体名称:
二、规格(数量):
三、发布地点:
四、发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发布费用:
六、发布形式:制作、安装、发布、维护、电源。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付款30%
画面发布付款65%
余款5%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付清。
八、双方权责: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设计内容、电子文档、相关资料及效果审定;
2、甲方负责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3、乙方负责广告制作及安装,效果图以甲方确定稿为准;
4、乙方负责画面安装,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高度注意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负责广告发布期内正常维护,确保画面清晰、美观,如出现自然破坏,必须确保七天内予以修复;
6、首期画面由甲方提供资料,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甲方需更换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每平方米16元,乙方负责安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推迟发布日期,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依此类推,发布天数不变;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每推迟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
元,依此类推;
3、广告发布之日即是验收之日,如甲方叁天内未及时验收或无异议,则视为发布要求合格;
4、如遇政府城市规划行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广告发布中断,乙方按实际发布期收取实际制作安装费用或按中断时间为甲方顺延发布日期。
十、其它:每天照明三小时,根据季节变更时间段。
十一、附则:
1、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价格租赁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自执一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0795-6209888
中国银行账号:20220537870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