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护理学院教学视导组工作条例
根据《三峡大学教学视导团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教育教学管理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学视导组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性质
1.教学视导组是非行政性教学咨询机构。
2.教学视导组接受学院领导,在教学办组织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为学院研究教学、进行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2.为教师研究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二条 教学视导组的组成
1.教学视导组由3—5名教学视导员组成。 2.教学视导组设组长1名。 第三条 教学视导员的条件及聘任
一、教学视导员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敢于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及管理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教学视导员的推荐和聘任
1.教学视导员由教学办从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教师中推荐。 2.被推荐为视导员的教师,由院长聘任,并颁发聘书和视导员工作证,聘期一般为2年。必要时,可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和身体状况连续聘任。
第四条 教学视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和了解教学情况,调查所开课程的教学情况,包括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讲授质量、调课补授、重修跟班、考试考核情况等;帮助任课教师研究教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视导员每周至少要听课4学时。听课后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二、了解教风和学风的基本情况,并按教学办的要求作好工作记录,参与教学事故的认定。
三、每月须深入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1—2次,实地了解并记录教师、学生的有关要求和建议。
四、每月至少有针对性地与学生或教师座谈或交谈一次,及时了解并记录教师、学生的有关要求和建议。
五、每月召开一次视导组工作例会,汇报平时调查研究的有关情况,提出稳定教学秩序、改进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教学办、学科、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研讨工作。
七、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八、每学期结束前,教学视导员必须向教学办递交书面工作总结。
九、教学视导员必须完成视导组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五条 教学视导员的待遇
一、完成规定的听课学时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视导员,学院每学期发给酬金1200元。超过规定学时的听课任务及其它教学指导活动,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非教学工作量,随每月课时津贴发放。
二、学院每学年对有突出贡献的视导员给予适当奖励。其成绩或成果可以优先推荐为学院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
三、教学视导员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经有关部门讨论通过,可作为教学研究论文优先在院刊上发表。
第六条 有关具体要求
一、教学视导组须加强对教学视导员的领导并认真作好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每学期由教学办发给全院各专业课表一套,并为视导组提供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三、由教学办为视导组提供办公条件,视导员凭学院视导员工作证可到学院所有教学场所和有关部门进行教学调研。
四、视导员听课或进行其他教学活动所需的教科书及资料,可凭“三峡大学护理学院视导员工作证”分别到教学办或图书馆借用。
第七条 本条例由教学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