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第二届教职工艺术节
艺术表演类比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大赛,丰富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艺术气氛,为教师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从全新角度展示集“美丽”、“才华”、“奉献”于一体的新一代教师风采。
二、活动主题
秀才就是要秀“才”
三、活动对象
全县在职在岗中小学教职工。
四、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0日上午8:00——12:30
下午1:30——5:30
五、活动地点
新田一中三楼大礼堂。
六、赛程安排
本次比赛预、决赛同步进行。
七、参赛类别
1.声乐:合唱、表演唱、独唱、重唱。
2.器乐:合奏、独奏。
3.舞蹈:群舞、双人舞、独舞。
4.相声、小品及其它。
八、比赛规则
1.表演按声乐、器乐、舞蹈、其它类顺序依次进行,不分中、小学组。参赛序号由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各校派一位代表),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到县教育工会抽签。逾期不参与抽签者,由组委会根据比赛情况随机安排。
2.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5分钟入场,由领队找相关人员签到。各参赛选手不得无故退出比赛。
3.评委由组委会聘请。每位选手表演完毕,评委当场打分,由统分员收取评分表并进行统分。从第二位选手开始主持人当场宣布成绩。
4.评分办法:
(1)评分采取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选手得分。
(2)按评分标准打分(详见附件)。
5.每个节目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
6.本次参赛选手原则上各学校应以往年未参加过比赛的教师为主,各项目都要有选手参加。表演节目为新节目(没有参加过以往任何比赛)。
7.器乐类比赛所需乐器由各位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组委会不另行提供。
九、工作人员
1.总指挥:余勇,负责活动的策划、统筹与组织。
2.比赛联络:杨华、蒋美奋,负责联系参赛选手、协调选手出场顺序等一系列工作。
3.会场布置:刘石军、邓玲琳、李振华、周小俊,负责会场的器材与用电,调试话筒和灯光,准备音响,保证赛场的音响和灯光正常工作。
4.宣传报道:骆剑、刘庆、何小军,负责对内对外宣传,联络电视台、网政办等单位,做好比赛的摄影、摄像、通讯报道等宣传工作。
5.邀请评委:待定
6.主持人:陆君衡李宇翔
7.比赛统分:张卫红沈辉尹景霞刘宸宇 8.安全保卫:刘贵雄、乐勇,机动人员6人,负责比赛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活动秩序,全面清理检查环境卫生。
十、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新人奖。由组委会根据参赛节目数量按适当比例设奖。
2.对获奖节目均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新田县第二届教职工艺术节艺术表演类比赛
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新田县教育局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新田县第二届教职工艺术节 艺术表演类比赛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一)声乐类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声乐:(满分10分)
(二)器乐类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器乐:(满分10分)
(三)舞蹈类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舞蹈:(满分10分)
(四)其他类评分标准及得分表
相声、小品及其他:(满分10分)
备注: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