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租用甲方清远市清城区牛皇庙西二座101号,房屋面积约60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如下:
1、租用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正,乙方先付个月按金:,在每月五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3、乙方如中途退约,甲方则没收租赁按金。
4、租屋租金只开收据。
5、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按时交纳所有使用的水费、电费、国家以及地方政府规定乙方所应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绝缴交,由甲方在租赁按金中代缴,并终止本合同。
6、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改室内设施,乙方在甲方内装修改动后的墙体及装饰物在退租时不得拆除。
7、乙方在租用期间,要遵纪守法经营,不得经营违法行为,如出现任何一切相关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承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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