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车间职责
一、领导关系
锅炉车间是公司下属的主要生产运行单位,负责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气力出灰、排渣、电除尘、烟风系统,以及本系统所属疏水及排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业务方面接受各职能处室的指导和监督。
二、基本职责
1.负责锅炉系统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确保为汽轮机发电和集团公司各热用户提供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蒸汽。
2.负责出灰、排渣、排烟系统、场所、设施的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
3.负责车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分解落实、考核控制,搞好班组货币化核算,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4.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规程和相关会议决议等。
5.负责本车间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问题。
6.对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设备、人身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协助调查。
7.负责本车间的班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文明生产及现场管理工作,以创“达标”活动为手段,不断推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8.负责为公司职能处室及时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和生产数据,并按时申报生产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总结及建议。
9.积极推广、应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及手段,提高本车间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10.负责本车间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编写培训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11.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主要协作关系
1.在给汽机车间提供合格蒸汽的同时,接受汽机车间的合格给水,就此互供关系,相互协作。
2.所有动力设备、系统的运行、切换用电与电气车间相互协作。 3.所用工业水源、及汽、水、品质监督调整与化水车间相互协作。 4.锅炉运行、启停切换用煤与燃料车间相互协作。
5.设备、管线、系统的消缺维修、更新改造、正常维护及大中小修与维修车间相互协作。
6.对系统运行方式的优化和动态平衡与值长相互协作。
7.专业管理、计划实施、达产达标等工作与各职能处室相互协作。
四、权限
1.有本车间的用人自主权。但工人调整到管理岗位要经公司批准,管理人员调整到工人岗位要报公司备案。 2.有对本车间人员的考核和奖金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