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根据《贺州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院学〔2011〕22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2011年11月份开展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比条件和程序:见《贺州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院学〔2011〕22号)
二、各系可参评的总人数为本学期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
三、各等级之间不重复推荐。
四、各系推荐结果上报之前需在本系公示3天,院级公示如出现异议,不再增补名额。所有评选材料及汇总名单于2011年12月18日前报到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何婷老师处(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本次评选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宁缺勿滥,确保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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