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发展珍贵树种三年行动计划 (2009—2011年)
(审议稿)
为了加快我市珍贵树种资源培育,大力发展珍贵树种,积极创建省级珍贵树种示范市,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08-2020年浙江省珍贵树种资源发展纲要的通知》(浙林造〔2008〕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珍贵树种资源战略储备为目标,以发展材质优良、用途广泛、观赏性强、培育前途大的珍贵乡土树种资源为重点,以山地规模发展与城镇、通道、村庄周边成片种植相结合,人工造林与定向培育相结合,用材与观赏相结合,采取调整林种、改造林相、优化林分等措施,大力推进珍贵树种发展,通过三年努力,把我市建成全省首个珍贵树种示范市,促进我市现代林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度超前、全面规划的原则。以我市现有珍贵树种种质资源为基础,引进适宜我市发展的珍贵树种,科学规划,在我市山区、城区、通道、村庄等地发展珍贵树种。
2、坚持集约经营、示范带动的原则。选择有一定基础、立地条件适宜的区域,通过集约化经营、高标准建设,建成一批珍贵树种示范村、示范区块、示范地段,促进面上发展具有乡土特色、符合要求的珍贵树种。
3、坚持适地适树、以短养长的原则。根据不同立地类型,规划种植最适宜的珍贵树种;采用混交、套种等模式,加大现有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改造,合理配置,科学经营,促进珍贵树种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加大财政对发展珍贵树种的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引导多渠道筹资,按照市场化运作推进珍贵树种发展。
三、发展目标
远期目标:到2020年,建设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60000亩,其中:通过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新建规模化基地20000亩,通过定向培育含有珍贵树种的天然林40000亩,通过城镇、通道、村庄绿化种植珍贵树种30万株,新增珍贵树种林木蓄积量120万立方米。大力发展珍贵树种苗木基地,将我市珍贵树种苗木培育成重要的林业产业。
近期目标:到2011年,建设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20000亩,其中,通过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新建规模化基地6000亩,通过定向培育含有珍贵树种的天然林14000亩,建成用材型珍贵树种示范基地10个。通过村庄绿化种植珍贵树种60000株,建设示范村60个。城镇绿化发展珍贵树木12000株,在主城区建设珍贵树种为主的景观林带10条,建设集中种植珍贵树种精品园林10处。通道绿化发展珍贵树种10000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路段10处。新增珍贵树种林木蓄积量360000立方米。创建全省首个珍贵树种示范市。
四、发展重点
我市发展珍贵树种重点区域以山区、村庄、城区(集镇)和通道为主。其中:
1、山区部分。国有林区以发展浙江楠、闽楠、南方红豆杉等珍贵树种为主,建设面积7000亩,建设用材型珍贵树种示范基地3个;西北部山区以种植柏木、山核桃、榉树等珍贵树种为主,发展规模为6000亩。建设用材型珍贵树种示范基地3处;中、南部山区以发展薄壳山核桃、银杏、香椿等果、蔬、材等复合型珍贵树种为主,建设面积为4000亩,建设示范基地2处;东部山区以发展榧树、红豆杉等珍贵树种为主,建设面积为3000亩,建设示范基地2处。
2、村庄部分。结合农村星级社区创建、园林绿化村创建、古村落保护、农(林)业休闲观光园区建设,以发展薄壳山核桃、银杏、榧树、香樟等珍贵树种为主,三年内新发展珍贵树种60000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村60个。
3、城区(集镇)部分。结合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市,在主城区的街道、公园、小区和单位绿化中建设珍贵树种为主的景观林带10条,集中种植300株以上的城区珍贵树种示范区10处,三年新发展园林珍贵树木10000株;同时,充分利用主城区及其周边山地,逐步在改造林相、改建公园的过程中选择种植或补植珍贵树种。在乾潭镇、梅城镇、寿昌镇、大同镇等中心镇发展珍贵树种2000株。其他乡镇在集镇建设绿化中配套种植部分珍贵树种,以提高集镇绿化的珍贵化。
4、通道绿化部分。根据我市公路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立地条件,按山区、丘陵和平原不同路段选择具有我市特色的榧树、薄壳山核桃、楠木、银杏、香樟、桂花等珍贵树种作为通道绿化树种,三年新种植珍贵树种10000株以上,建设珍贵树种示范路段10处。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珍贵树种具有材质好、用途广、观赏价值高、生态功能强等特点,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珍贵树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发展珍贵树种作为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农办、发改、林业、城建、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具体负责珍贵树种发展计划的实施、种苗调剂、业务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共同推进珍贵树种发展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我市珍贵树种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市林业部门总牵头,负责做好珍贵树种发展的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障我市珍贵树种发展的苗木供给等工作;市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完成主城区绿化中发展珍贵树种的任务;市交通部门统筹协调好高速公路沿线发展珍贵树种工作,负责国道、省道和县乡道绿化中发展珍贵树种任务;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珍贵树种发展的政策保障和资金监管;市农办负责农村的社区星级创建村发展珍贵树种的协调督促;市发改部门协助做好规划的编制、项目的包装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山区和村庄及周边低丘缓坡等区域发展珍贵树种的具体任务。
3、种苗先行,完善供给。
要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的国家阔叶树采种基地和省林业重点工程容器苗繁育基地的龙头和基础作用,大力推广容器育苗,培育优质壮苗,确保造林苗木质量;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加大采种育苗,加快推广无性繁殖、工厂化育苗等技术,增加良种壮苗的供应量,解决目前珍贵树种种源不足问题;加强种苗监管和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苗木供给机制,做好种苗培育引进、调配工作,确保珍贵树种优质壮苗的供应。
4、加大扶持,统筹发展。
积极扶持珍贵树种的发展,统筹安排必要的扶持资金,在城市绿化、通道绿化、农村社区星级创建中注重并加大对发展珍贵树种的扶持力度,做到绿化与树种珍贵化相结合。鼓励“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统筹发展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珍贵树种发展,对基地化、规模化发展的社会组织给予必要的扶持。
5、强化监管,加大考核。
林业、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珍贵树种运行机制和管理措施,要加强三年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时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评估与分析工作,发挥资金绩效。市政府将发展珍贵树种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现代林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