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制度
1、目的: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患者负担,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提高医疗质量
2、范围:药剂科、医务科及临床各科室
3、责任人:院处方质量管理小组
4、内容:
一、医院在处方管理小组,业务院长为组长,组员包括医务科、药剂科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及时对全院处方质量进行分析讨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医院每年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规范用药行为,杜绝不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确保用药医疗安全,加强合理用药必要性认识。
三、点评工作内容包括:
(一)发药前对处方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应联系处方医生进行更正并登记;
(二)每月抽查所有医生门急诊处方30张(总点评处方量不少于门急诊处方总量的1‰),全面点评,计算合格率,并通报公示;
(三)必要时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处方点评。
四、医务科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对药剂科汇总上报的不合理处方登记进行复查,分析不合理用药及组方,对全院处方进行点评,并在院务公开栏或OA系统中公示,及时向处方管理小组及临床各科主任及医师反馈处方质量,督促医师对不合理用药及时整改。
五、处方监管内容:处方监管内容包括书写质量、用药适宜性、用药经济性、处方合法性等。对无指征用药、指征改善后应停药而未停药、违反用药原则、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违反药物配伍禁忌、使用非必要的贵重药、按病人要求开药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并做登记、汇总、点评、通报公示。
六、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对记录的不合理处方、人均次金额超规定的处方由医务科汇总,上报分管院长复核,通知财务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