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房屋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2 00:24: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房屋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开工申报

1、业主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提前三天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申报登记,申报时业主应携带下列材料以备管理处查验: 1)、房屋购房合同原件;

2)、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入伙手续时预先收到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4)、如属代理需有业主授权书原件和业主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装修申请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图和施工队名称等,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书面审核,并同装修施工队一起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须预交房屋装饰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进行验收,如无违章装修,自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后可办理退款手续。如有违章装修,其中根据相关规定:重大拆改者,小区物业管理处有权制止并尽上报之责,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于轻微拆改,业主须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装修拆改责任承担书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

4、装修施工队申请进场,需交纳房屋装饰装修施工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管理处公示标准收取),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按规定退还押金。进场时还需提供详细施工人员名单,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每证需交押金、证件工本费,凭此证进场施工。工程进行中应在施工现场配备5KG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两支,以确保安全。装修施工队人员施工中需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定,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并严格履行《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5、如业主属于自行装修,即自购材料及雇请工人进行房屋装修,而未委托给专业装修公司,也需申报装修图纸与方案,交纳业主装修保证金及装修施工押金,按标准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并办理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指定装修现场负责人,遵守装修施工各种管理规定。装修竣工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后按规定分别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二、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及公用设备的修缮。

2、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房屋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拆改上下水管或改变地漏的位置;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在混凝土楼板上或底面剔槽埋管、凿孔;

5)、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一楼以上严禁使用花岗岩、大理石等密度较大的装饰材料),在室内增设分隔墙; 6)、在屋顶、阳台、露台及小院搭建房屋建筑;

7)、在屋顶堆放物品或在阳台、平台、露台,超荷载堆放物品。

3、装修人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2) 3) 4) 5) 6)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拆改通风及烟道等设施;

拆改室内弱电设施,如:网络布线、红外探头、可视对讲、燃气报警等分线箱及控制箱位置。

封闭给排水阀门、下水道检查口、水表、煤气表、各种管道阀门等。 如确需改动,应根据项目不同分别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处等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动工,否则按违章装修对待。

如执意拆改、封闭后,造成漏水、漏气、各种阀门、表损坏及燃气公司拒绝通气等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4、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接电。

5、尽量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30-21:00,对于噪音量过大的电动工具(如冲击钻、电锯等)开动时间为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周

六、周日全天禁止)。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保留对此规定进行调整的权利。

6、为避免对楼板的振动,大型电动工具严禁上楼。

7、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到物业管理处指定位置,由管理处联系相关部门日产日清。

8、不可将泥浆、胶水、涂料、油漆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道,或倒入楼外污水井内;严禁从楼上向外抛弃任何物品。

9、所有装修材料、垃圾,严禁堆放在小区及楼内的公共部位。

10、使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并交纳相关使用费用,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11、业主和装修工人对任何小区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坏都需要造价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恩地物业关于房屋装修的温馨提示。

三、竣工验收

1、

2、

3、

4、

5、装修工程完工后 ,由业主通知小区物业管理处派人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有权安排拆除隐蔽部位遮挡,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负责。 隐蔽工程、各种阀门等易损部位应设置检修口。

竣工验收合格后,小区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出具验收单;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复验至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业主在装修竣工通过验收一个月后到物业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装修施工队在竣工通过验收三个月后可在得到业主认可签字的情况下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退押金余款手续。

四、违章装修的法律责任提示

1、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 3)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后果由装修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的罚款;

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不当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3、

4、装修人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装修人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荆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6、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

的罚款。

温馨提示:装修时聘请专业施工队伍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待工程完工后勿忘索要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及装饰公司代为采购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说明书、保修单等。

房屋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材料)

房屋装修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的顺序及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4个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新房装修开工手续和注意事项

英国签证手续及注意事项

装修注意事项

装修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手续及注意事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