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1988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03-03 00:28: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1988

制定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和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从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力求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使干部考核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干部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考核目的

了解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对干部进行阶段性评价,激励和监督干部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增强各级首长的负责精神,提高行政效率。

二、考核对象

第一类,由地方人民政府首长提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首长,即: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等。

第二类,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各工作部门的副职行政首长,即:副秘书长、副厅长、副局长、副主任、副科长等;由地方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决定任免的中层行政首长,正副处长、正副主任,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等。

三、考核形式

实行首长负责的考核制,考核工作要充分接受上级组织指导、机关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考核内容

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

五、考核时间

一般在年末或年初,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六、考核主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1.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考核委员会由地方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或副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和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机关干部代表等组成。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接受申诉,并直接组织对第一类考核对象的考核。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第二类考核对象中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各工作部门副职行政首长,也可由考核委员会直接组织考核。

2.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组织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部门的正副首长、机关党委书记、干部(人事)处(科)长,以及机关干部代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第二类考核对象中其他人员的考核,审核考核结果,接受申诉。

3.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工作办事机构,处理考核的日常事务。4.本单位党组织在考核过程中,要支持并协助行政首长搞好考核,了解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监督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

七、考核工作程序

1.准备。通知被考核者准备个人述职提纲,并填写《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2.述职与评议。被考核者向主管首长述职,被考核者的直接下级(或本部

门干部)和与被考核者同级的有关领导干部参加。根据具体情况,述职也可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述职后,在主管首长主持下进行评议,可采用小组评议、个别谈话、书面评价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参加范围由主管首长决定。

评议时,对第一类考核对象应尽量征询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对第二类考核对象的评议方式应尽量简便。

3.主管首长评鉴。主管首长根据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汇总各全面的评议信息,提出评鉴意见,并记入《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对副职的评鉴,应充分听取和尊重正职的意见。

4.反馈。主管首长向被考核者反馈评鉴结果,指出其工作中的成绩、不足和努力方向。被考核者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中签署意见。被考核者对评鉴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主管机构申诉,亦可越级申诉。5.复核。考核主管机构审定考核结论及被考核者意见,并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中签署意见。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主管机构总结考核工作,将考核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归档。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对干部实行奖惩、升降、调整、培训的重要依据。《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19 年度)

姓 名______

职 务______

何时任现职______

----------------------------------- |

一、被考核者年度工作述职|| |-------------------------|首长对| | 分管工作 ||被考核| |------|------------------|者的工| | 出勤情况 ||奖惩情况 ||作绩效| |-------------------------|评 价| |

(一)工作实绩评价|| |-------------------------|| || 自 我 || || 评 价 || |工作内容|-----|-------| ||很|努|一| |较|一|较| ||努| | |好| | | | ||力|力|般| |好|般|差|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

(二)德能素质评价|| |---------------------| 首 长 评 价|

|| 自 我 评 价||

|评 价 项 目|--------|-----------|

||好 |较好|一般|优 |良 |中 |差 |

|------------|--|--|--|--|--|--|--|

| 1 | 政策理论水平||||||||

|---|--------|--|--|--|--|--|--|--|

| 2 | 本职业务能力 ||||||||

|---|--------|--|--|--|--|--|--|--|

| 3 | 组织协调能力 ||||||||

|---|--------|--|--|--|--|--|--|--|

| 4 | 调研综合能力 ||||||||

|---|--------|--|--|--|--|--|--|--|

| 5 | 用人能力||||||||

|---|--------|--|--|--|--|--|--|--|

| 6 | 口头表达能力 ||||||||

|---|--------|--|--|--|--|--|--|--|

| 7 | 文字表达能力 ||||||||

|---|--------|--|--|--|--|--|--|--|

| 8 | 工作态度||||||||

|---|--------|--|--|--|--|--|--|--|

| 9 | 法纪观念||||||||

|---|--------|--|--|--|--|--|--|--|

|10 | 改革创新观念 ||||||||

|---------------------------------|

(三)自我工作评价和努力方向|

|---------------------------------|

|签名|

|年月日|

|---------------------------------|

二、主管首长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三、被考核者意见|

|---------------------------------|

|签名|

|年月日|

|---------------------------------|

四、考核主管机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实施《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

考核方案(试行)》的若干说明

一、关于基本设计思想

1.根据对干部逐步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本方案的适用对象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首长;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各工作部门的副职行政首长;由各工作部门决定任免的内部职能处室(科室)正副负责人。考核形式确定为首长负责考核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鉴于政府工作部门行政首长是通过对政府的负责来体现对人大的负责的,所以对他们的考核基本上采用首长负责考核制的形式。2.主管首长的评鉴,作为对委任产生的干部考核的一个基本环节,注意体现我国《宪法》和《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的精神。3.作为年度考核方案,突出了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察。

4.考核方式简便易行,工作周期短,便于制度化。

二、关于首长负责考核制

1.首长负责考核制不涉及干部管理权限的转换,只是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把对干部的阶段性评价由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主承担,转为以主管该部门业务工作的直接首长为主承担。这种考核不能代替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其他类别的考核,如提名选举前的考核、推荐任命前的考核等。

2.首长在考核中应受到合理制约。这种制约具体表现为:要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本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设立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考核主管机构;考核结论要经过复核;被考核者对评鉴结论有权申诉,要求复核,等等。

三、关于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原则上包括所有在职的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2.一年内将要办理离退休手续者,在本人正式提出要求时可免予考核。3.担任现职不满六个月者,参加调职前所在单位或部门对原任职务的考核。4.被考核者可根据主管首长的安排,参加对其他同职级的被考核者的评议工作;同时,主持对其直接下属的考核。

四、关于考核主管机构

1.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考核委员会,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其成员和职责如《方案》规定。

2.在只对各工作部门内部职能处室(科室)的正副职负责人进行考核的情况下,可只由本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政府不再设立考核委员会。3.在实际考核中,一般可分三种形式:

对政府工作部门正职负责人的考核,主要由政府首长或他委托的分管首长主持进行;

对政府工作部门副职负责人的考核,一般可由政府首长或分管首长委托该工作部门正职负责人主持进行;

对政府工作部门内部职能处室(科室)正职负责人的考核,由部门的分管首长主持进行。对副职负责人的考核,可由正职负责人主持进行,也可由分管首长主持进行。

4.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可采取由组织人事部门派一二名干部辅助政府分管首长进行工作的方式,既起介绍情况、具体服务的作用,也起直接了解干部的作

用。

五、关于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工作实绩评价;德能素质评价;自我工作评价和努力方向。

2.“工作实绩评价”要求被考核者根据岗位职责规范、上级首长指令和年度工作目标,逐项申报所做工作,并对自已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很努力”、“努力”、“一般”三档。主管首长对被考核者申报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

3.“德能素质评价”是被考核者对自己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用人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工作态度、法纪观念、改革创新观念等十项素质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三档。主管首长根据被考核者在工作中的表现、潜能,以及与同职级干部的比较,分别对这十项内容提出自己的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档。

“德能素质评价”各项目的内容一般包括:

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相应的马列主义水平。能掌握有关政策并用于指导工作。本职业务能力:熟悉本职业务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组织协调能力:能合理安排本部门工作。能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关系。调研综合能力:能进行和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提出对策。

用人能力:能指导下级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并对下级做出公正评价。口头表达能力:口头表达逻辑清楚,有说服力。

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种文字工作。

工作态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注重效率。

法纪观念:廉洁奉公。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遵守并维护法纪。改革创新观念:能接受新事物,工作有创造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项目有所增删。

4.“自我工作评价和努力方向”要求被考核者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说明自己工作的主要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六、关于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要求准备述职提纲并填写《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在填写前,也可预先征徇主管首长意见,对年度工作实绩作分解认定。

2.在主管首长主持下,被考核者进行述职。主管首长可参考《方案》所列范围确定参加人员。述职内容应简明扼要,时间一般在半小时左右。述职之后的评议,可背靠背,也可面对面。根据主管首长的意见,述职也可不召开专门的会议,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3.主管首长在评鉴前如认为需要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可自行确定听取意见的范围和方式。

4.主管首长通过审阅述职报告、汇总各方面的评价信息、结合自己的平时了解,对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等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鉴意见填入《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评鉴意见中应提出对被考核者“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看法,如在实施中有困难,也可由考核主管机构提出。

5.主管首长之间对于各自分管部门干部的评鉴,应当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

协调平衡,避免出现过紧过宽的情况。协调平衡的具体方式由考核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或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掌握。

6.主管首长在将评鉴意见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时,一般以谈话方式进行,指出其工作中的成绩、不足和努力方向。主管首长不应回避被考核者的缺点和不足。被考核者应在《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中签署意见。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7.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主管首长的评鉴意见并签署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代考核主管机构盖章。

8.如被考核者提出申诉,须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通知主管首长和申诉者本人。申诉人如仍有不同意见,可以越级申诉,但考核结论生效。

七、关于考核结果的使用

1.经考核形成的正式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归档,其中《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其它文字材料存入文书档案。2.对在年度考核中确认为“优秀”和“不称职”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应作深入了解。

1988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市直部门工作考核方案

领导干部考核方案

部门考核方案(定稿)

部门培训考核方案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改革政府工作考核形式

班级工作考核试行

部门工作考核规程

部门考核工作主持词

1988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1988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