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水务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旗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全旗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全旗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旗政府统一领
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
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
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乌拉特后旗水务局统一领导和
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
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
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
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旗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
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乌拉特后
旗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水务局局长刘永基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水务局副局长钟国和担任副组长,负责对水务系统安
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
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组成员包
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
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旗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
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
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
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与报告
1、预警行动
水务局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
二级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
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
上报给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股。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旗水
务局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指挥小组接到事
故报告后,立即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
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
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
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
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
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旗水务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乌拉特后旗水务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