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教体局
2011年教育工作过程督导评价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充分发挥过程督导对于推进教育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作用,及时推进教育各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细则评价对象为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和各乡镇中小学。
二、评价原则
过程评价以提质量保安全工作落实为主,内容简约,实事求是,标准明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动态变化和落实的实际效果。
三、督导方式
1、局党组成员及有关股室人员随即抽取中心校、学校进行督导,依据评价标准据实打分。
2、教育管理年活动督导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乡镇中心校、全县中小学进行过程督导,依据评价标准据实打分。
3、年内每个党组成员对所有初中以上单位至少进行一次过程评价。
4、临时性中心工作作为过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另行制定,另外记分,记入总分。
附:评价标准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过程督导评价细则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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