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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现状调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9:59: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民工现状调查 2008-06-14 7:27

关注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现状调查

国家统计局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专项调查结果表明: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收入比较低,生活质量比较差,居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休闲方式比较单调,劳动技能普遍偏低,子女教育问题比较突出。据调查,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普遍比在家务农收入高出很多,外出务工是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许多农民工在城里工作生活,除了维持日常开支外,其余的基本上寄(带)钱回家乡,成为留守孩子、老人的基本生活来源。

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 %,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 农民工的待遇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据调查,有29.19%的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里,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7.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点,6.45%的人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还有12.54%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 农民工子女教育

农民工子女教育难,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农民工子女就学都只能选择价格稍低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四、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五、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七、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八、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九、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十、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几点建议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是施工企业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是施工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

3、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监管,促使每个建设领域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5、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目前,浙江省嘉兴、温州已经建立这一制度。其主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农民工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农民工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

6、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政府反映。

7、国家应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抑制不合理的投资行为发生,以切实防止新的拖欠现象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1-5-20 15:34:00 浏览次数:1948次 此信息由 chopi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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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前言

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复苏,沿海地区用工短缺的现象又开始出现,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民工荒”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专家认为,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权益难保障以及户籍制度门„

前言

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复苏,沿海地区用工短缺的现象又开始出现,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民工荒”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专家认为,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权益难保障以及户籍制度门槛等,都是造成“民工荒”现象的重要原因。在各大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中,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具有职业技能的更少,而招聘企业大多要求应聘者“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因此农民工紧缺的背后,除了城里人的世俗眼光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技工荒”。大多数农民工不是不愿做,而是不会做。

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接近2015年拐点,婴儿潮一代的农民工已步入中年,8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用工市场的主力,他们有着强烈的进城愿望和较高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求,他们在工资和工作条件上有更高的要求。然而受就业观念和技能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无法满足企业需要技工和熟练工的要求,致使今年来的“民工荒”呈愈演愈烈趋势,因此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问题对破解我国目前面临的用工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现状

这里所说的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拥有农业户口、流动到外地城市或城镇被人雇佣从事非农工作的80后、90后的农村人口。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春光研究员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2003年又将其修正为两层含义:一是年龄在25周岁以下,在20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与老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在人生阅历上有明显的差别;二是与第二代农村流动人口相区别,因为他们不是在老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外出过程中出生活长大起来的,而是介于老一代和第二代之间过渡型的农村流动人口[3]。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这是中央对农民工状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估后,第一次在文件中公开正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也表明了国家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80后、9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注[4]。

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有1.4亿农民工转移到城镇,到2020年将有2亿到3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1]。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数量超过一亿[2]。他们有着强烈的进城愿望,追求较高的物质和精神享受,渴望融入他们为之付出汗水的城市。然而由于文化素质的欠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竞争力不够,工作上高不成低不就,对城市文化、法律知识等的了解不足,导致他们对城市生活的适应性不足,拥有“城市梦”却苦于没有机会实现。而这显然需要提升他们的受教育程度,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如果不能接受应有的教育,整体素质得不到有效的提高,他们将永远不能从根本上融入城市,整个城市的人力资源也不能从整体上得到改善。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接受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

1.新生代农民工个体教育需求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个体在每个阶段的需求是不同的,并且前一阶段的需求影响后阶段的需求。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农村流动人口的教育情况不容乐观:16岁及以上城市中以务工经商为目的的外来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8年。这些人中未上过学的占4.74%,上过小学的占30.77%,上过初中的占52.07%,高中以上水平的仅占12.4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10]。此外,他们接受教育的环境大多是在农村,和城市的教育环境有所不同。由于城乡两种教育资源的长期分离,导致这两种教育背景难以衔接,以至于当农民工从乡村转移到城市是面对两种不同知识背景的转换无法适应。

2.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不足。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和资金不足,是导致农民工的潜在教育需求难以转化为显示教育需求的主要制约因素。新生代农民工可用于教育培训的时间和费用不足,主要有下列因素:一是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短期合同,甚至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导致其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缺乏积极性,重用轻养,尤其是订单多的季节,加班加点工作经常性发生,加班时间长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用于培训的时间减少;二是参加培训对时间的占用可能会导致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的减少;三是农民工工资不仅微薄,而且往往被克扣,甚至拖欠,除去日常的消费支出外,很难再拿钱来接受教育和培训。再加上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从经济落后地区转移到城市的,转出地政府财政紧张,对培训的经费投入不足,而转入地政府举办的免费培训主要是针对城镇下岗人员,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劳动力根本无法享受,造成了培训机会实质上的不平等,尽管其接受教育培训的欲望非常强烈,但其具有的实际支付能力却十分的有限。

3.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目前颁布的有关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文件主要集中于农民工培训的措施和步骤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缺乏有效的教育培训配套保障措施,也没有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教育培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例如,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使农民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实现在城市中的就业和发展,最终融入城市。那么参与教育培训且已经在城市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是否依然是农民?是否在城市中就业时面临较差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这些都是削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政策领域内存在的阻碍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个体而言,在城市的生活使他们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对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由于制度的影响,大多外来的新生代农民工难以平等的享受当地的教育服务。

4.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缺陷。新生代农民工潜在的教育需求与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内容存在一定的错位现象。农民工的教育需求大都是指向获得一份好的工作,对技能和一般的技术的需求反而相对较弱,而目前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内容有些狭隘,较为单一,低层次。把针对该群体的教育培训等同于单一性的技能培训,并片面的认为鉴于农村转移劳动力群体整体受教育水平低下,针对该群体的教育培训也只能给予他们基础,以低层次的技术培训为主要教育内容,忽略了培训对象已经发生的变化和特点,忽视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职业选择和发展,因为对某个群体实施的教育类型和教育层次将直接决定该群体的职业领域与就业层次,从而决定其社会经济加之的实现程度和向上自由、和谐发展的程度。此外,培训手段落后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重要因素。虽然相较于其他培训方式,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比较成熟的培养手段、专门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和程序化的教学计划,对某一些专业程度较高的内容选择更加规范、系统。但也正是这些优点,使得教育机构在时间安排上相对漫长而僵硬,不能满足农民工灵动的学习需要,再加上狭窄的专业设置、陈旧的教学内容、重理论轻技能,缺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敏锐的把握,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的渴求,加上单一的培训模式,更加难以满足农民工多样化的需要。政府的教育培训又存在着政绩化、形式化的倾向,社会办学单位追求利益,使得高额的培训费用不能达到预期的培训前景,都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5.城市人的歧视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产生自卑心理。城市人对农民工形成的社会歧视,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也是影响其参加教育培训的因素。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城市文化就是一个隐性教育资源。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人口不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使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普遍的偏见,新生代农民工常常受到排挤刁难,遭受各种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加上就业限制、拖欠工资和缺乏劳动保障等问题仍然层出不穷,特别是城市人对农民工形成的社会歧视,使得农民工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在城市中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也随之受挫。又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得不到他人的社会认同,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中,并未产生归属感,没能真正的融入到城市之中,无法与市民形成和谐的互动关系,因而对城市也怀有一定的戒备和恐惧。过于自卑的心态,使其在自身教育培训问题上缺少主观愿望,影响其参加教育培训。

关于农民工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文章来源:赤城县总工会 文章作者:吴瑞峰 日期:2010-11-8 9:32:54 字体:【小 中 大】 阅读:

1541 农民工是我县企业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他们的生活,使广大职工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体面劳动,工会组织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深入到龙关、炮梁、田家窑的三家矿山企业,采取座谈、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与农民工零距离接触,倾听他们的心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农民工现状有了深层次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民工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人均耕地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近年来,实行退耕还林,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局面,出外务工就成了大多数农民维持生活、供子女上学、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民工群体相应成为当前社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极,与之对应的管理、保障工作也是我们各级各部门所面临的一个新问题。作为工会组织,切实履行维护职责,服务大局,真正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落到实处,是需要我们长期做好的工作。

这次调研,涉及到本地农民工300人,外省来我县的农民工100人。其中,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平均年龄35岁左右,70%以上为初中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普遍不高,98%政治面貌为群众,从事行业以建筑和采矿业为主,多为一线工人,从事脏、险、累工种。因季节工流动性较大,农民工入会意识普遍不强。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我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都较小,生产经营不稳定,企业经营者普遍思想上不重视,从而造成企业无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成为墙上的摆设,落实不到工作中去,使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2、农民工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易发生职业危害。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劳动用工不固定,短期用工行为严重。岗前80%以上的职工都没有得到培训,自身文化素质低,对工作规程认识不到位,没有与企业签定有效的劳动合同。有的工人对劳动合同根本就不认识,怕“捆住”自己不愿签。有的农民工签的只是一纸“生死合同”,合同条文中没有出事后对自己有利的保护性条款,只是向家属进行一次性赔偿,这样就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以外来务工人员最为突出,。

3、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差。在我县龙关、炮梁、田家窑一带,一些个人的小矿山、小选厂随处可见,由于规模小、投入少,生产条件及环境非常差,大多数工人都深受粉尘、噪音、保护设施不齐全的危害,务工人员的职业病相当突出。

4、社会保障不健全。这些企业中职工大多数没有上保险,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就更为严重,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只是为少数的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上了工伤保险,当发生事故时仅仅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金微不足道,无法满足伤者治疗需要。

5、就业难,不敢要求维权。近年来,由于下岗、待业人员较多,就业机会少,劳动力市场呈现买方市场,能够找到一份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不敢同企业主提什么要求,怕解雇。存在着“只管挣钱,闲事不管,前途不问”的通病。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及建议

1、最大限度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对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论户籍、不论工作时间长短,都把他们吸纳进工会组织中来。对规模小、人员少、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摊点试行集体会员制和会员确认制,以工会名义申请集体会员,所属工人全部视为会员,劳动关系解除后,会员关系自行解除。新的农民工,随时聘用随时入会。对于建会条件不成熟的企业,下发代行职能书,由县总工会代行工会职能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企业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赢得他们的拥护和信赖。

2、加大对《工会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向党政领导、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工会干部宣传《工会法》、《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在党校的行政干部培训班、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中增加《工会法》、《劳动法》内容。要针对我县小企业多,区域性、行业性经济特征明显的情况,借助行业协会,乡镇力量开展对企业主的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工会工作,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在促进工作完善的同时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

3、建立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工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各项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落实广大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

4、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要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职工的生活,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造就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

5、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力度。结合赤城实际,今后建议各级人大、县政府开展一次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不断扩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覆盖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 因季节工流动性较大,农民工入会意识普遍不强。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我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都较小,生产经营不稳定,企业经营者普遍思想上不重视,从而造成企业无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成为墙上的摆设,落实不到工作中去,使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2、农民工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易发生职业危害。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劳动用工不固定,短期用工行为严重。岗前80%以上的职工都没有得到培训,自身文化素质低,对工作规程认识不到位,没有与企业签定有效的劳动合同。有的工人对劳动合同根本就不认识,怕“捆住”自己不愿签。有的农民工签的只是一纸“生死合同”,合同条文中没有出事后对自己有利的保护性条款,只是向家属进行一次性赔偿,这样就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以外来务工人员最为突出,。

3、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差。在我县龙关、炮梁、田家窑一带,一些个人的小矿山、小选厂随处可见,由于规模小、投入少,生产条件及环境非常差,大多数工人都深受粉尘、噪音、保护设施不齐全的危害,务工人员的职业病相当突出。

4、社会保障不健全。这些企业中职工大多数没有上保险,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就更为严重,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只是为少数的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上了工伤保险,当发生事故时仅仅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金微不足道,无法满足伤者治疗需要。

5、就业难,不敢要求维权。近年来,由于下岗、待业人员较多,就业机会少,劳动力市场呈现买方市场,能够找到一份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不敢同企业主提什么要求,怕解雇。存在着“只管挣钱,闲事不管,前途不问”的通病。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及建议

1、最大限度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对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论户籍、不论工作时间长短,都把他们吸纳进工会组织中来。对规模小、人员少、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摊点试行集体会员制和会员确认制,以工会名义申请集体会员,所属工人全部视为会员,劳动关系解除后,会员关系自行解除。新的农民工,随时聘用随时入会。对于建会条件不成熟的企业,下发代行职能书,由县总工会代行工会职能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企业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赢得他们的拥护和信赖。

2、加大对《工会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向党政领导、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工会干部宣传《工会法》、《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在党校的行政干部培训班、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中增加《工会法》、《劳动法》内容。要针对我县小企业多,区域性、行业性经济特征明显的情况,借助行业协会,乡镇力量开展对企业主的宣传。要广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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