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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校语文教学的七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0-03-03 06:54: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聋校语文教学的七大误区

聋校语文学科是对有听力障碍的少年儿童“进行发音、听话(看话)、说话、和祖国语言文字教学”的,但是我们常常发现有的聋生九年学习毕业后还是简单的事情也叙述不清,词序颠倒,思维混乱,需经老师详细揣摩方能知道个大概。这是聋校语文教学的悲哀。

一、教学对象认识不足

聋校语文教学的对象是因听力障碍而造成语言障碍的儿童少年,这些学生是在部分或全部丧失听力的情况下来学习祖国的语言文字的。因此,我们必须详细了解每个学生的听力损失情况,残余听力的利用情况,入学前的语言基础(包括手语和规范的汉语)。必须仔细研究每个聋生的听力与其现有的语言之间的关系;学前教育与其语言基础之间的关系;家庭文化、家庭生活、周边生活环境与其语言基础的关系;手势语的掌握情况及熟练程度与其规范语言的关系;等等,从而制定出适合于每个聋生实际的语言教学计划,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加以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断的研究每个聋生的接受语言信息—--理解语言信息—--运用语言进而达到真正内化,不断积累的特殊的途径、方法与手段,再来不断的调整计划,改变策略。各年级开始教学时也应如此。但是目前聋校的语文教学是针对教材制定计划,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教案,完全按照正常人学习语言的方式进行教,按“想当然”的形式进行教。因而教学效率低下,成效甚微,真正是事倍功半。

二、教学观念僵化落后

聋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习的主体。教是为了学,教师科学艺术的教是为了聋生主动积极的学。“学”是聋校语文教学的特别重要的内容。“教”是为了使聋生形成可喜的自学能力,完成由教到不教的转变,让聋生真正的“学”—--能“学”、会“学”、善“学”。而我们时常会听到老师课后说“这些聋生真笨,一点也不配合,连我的教学任务也没完成”。从这儿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教师注重的是自己的“教”。把聋生的“学语言”变成了老师的“教语言”。老师成了课堂教学的主体,要求聋生来配合自己完成任务。因而,老师们的抱怨是一串又一串、牢骚是一阵又一阵、叹息是一声又一声。聋生是满脸的惶恐、不知所措、无所适从。长期下来,日积月累,造成了教师越教越吃力越怕教、学生是越学越笨拙越厌学的恶性循环的局面。课堂成了教师一相情愿的“表演”,质量成了教师的“单相思”。

三、教学目标模糊不清

教学目标是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宿点。目标找准了,我们的聋语文教学就有了方向。1993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中既有总的培养目标,又有各学科的基本要求。语文学科中又分“语言训练、阅读、叙述、作文、写字”分别提出了教学目标。可谓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目前聋校语文教学中普遍存在着“拔苗助长”式的教学。具体讲是:在拼音教学时强调了字词教学;在字词教学时强调了句子教学;在句子教学时强调了篇章教学。因此,在中年级阶段教师就开始突出了文章的段落结构、段意、主要内容等方面的内容的教学。教师是滔滔不绝、乐此不疲。这种教学目标的模糊与错位,远远脱离了聋生的实际水平,只能是欲速则不达,造成了教学质量的低下。

四、科学研究科教分离

对聋校语文教学来说,课堂教学实践是最主要的实践,课堂教学既是教学中诸多热点与难点的汇集场所,又是教学中诸多思想、观点、经验与成果的相互碰撞、相互促进,从而萌生、孕育、展现先进教学理念和教改实验方案及实施的研究基地。因此,我们只有坚持扎扎实实的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才能达到“科研兴课”、“科研兴校”的目标。而目前聋校语文教学的科研中,不从学校的具体情况出发,更不从聋生的学习语言的实际来考虑,一味的追求时髦,不断的套用新名词,一会儿一个新概念,一会儿一种新模式。不管是书上的、网上的、报上的、杂志上的还是国外的,只要能使用一概“拿来”,这里摘一点,那儿凑一点,只要请一些专家出一点钱,就会使课题一个个规划,文章一篇篇发表,成果一项项获奖。把教师的注意引到了抛开课堂教学,热衷于写文章搞“创作”上。天长日久,“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星星还是那颗星星”。

五、课堂教学摆形式弄花俏

课堂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战场。聋校的语文课堂教学更是聋生学习语言文字的主要场所之一,是接受规范的语言文字训练的主要渠道之一。只有使聋语姓“语”,对聋生进行扎实的语言文字的训练,才能使聋生日积月累,如“滚雪球”似的把语言文字这种工具“做大做强”,使之服务与他们的生活与学习。但是,目前聋校语文课堂教学中,模式是一个又一个,手段是更新了再更新,方法是换了一种又一种。特别是公开课搞得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花俚花俏。而揭开其帷幕,却是老师是导演兼主演“精彩表演”,学生是观众兼群众演员进行“适当参与”。是在一次次演练后的“正式演出”。反正听课的领导、专家、老师坐在教师的后面,既看不到聋生的手势,更听不清聋生的声音,不管聋生怎样都来个“你好他好大家好”。评课时“不易不易真不易”,一声声称赞,一片片掌声,满堂喝彩,人人笑脸。老师的“成绩”出来了,可学生的训练却落空了。

六、练习形式简单划一

在大力加强素质教育的大潮中,课堂教学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练习为主线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练习是学生的心智技能和动作技能形成的基本途径。在聋校语文教学中,聋生将学到的语言文字方面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大部分是通过习题的训练完成的。它一方面促使聋生获得新的技能,另一方面促进了聋生对已有知识的理解、巩固和深化,这是实现“智——能”转化,培养和发展聋生智力与能力的必须途径。就练习形式而言要符合“科学性、系统性、渐进性、多样性”等原则。而目前聋校语文教学中的练习先是“死抄”而后是“死背”。“死抄”——抄字词、抄句子、抄问题(课文的段落大意中心思想也要抄)。“死背”——把抄写下来的内容一字不漏的背下来去应付考试。教材上出什么题,就让学生抄什么题、背什么题。因此,造成了聋生在这课中学习的词语,就不会用在另一课中去;在这一环境中学习的句子就不会在另一环境中运用,更无从谈起在生活中应用了。使聋生对练习越做越厌做,对语文越学越厌学。

七、教学评估主观随意

作为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教学质量评估,具有检查、诊断、导向、反馈、激励等多种功能。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聋校语文教学质量的评估标准应该体现多样化、多维度、;评估的主体应提倡教师、聋生自评,学校领导、聋生家长等共同参与;评估的方式应强调过程与结果的统一,质与量的结合。而目前聋校语文教学质量的评估如高考那样——“一张试卷定终生”。即便如此,单就试卷而言,主观随意性表现之一为试卷内容降低难度,不是根据《课程计划》与教材的要求来命题,而是“难的不考、活的不考、非课本上的题目不考”。如考查聋生的阅读水平,就随意拿出一段或一篇低年级学过的课文内容。不是检查聋生阅读的技能的掌握与运用,而是演变成检查聋生对以前老师教过的课文是否记住了。表现之二是各年级的语文试卷内容雷同。如对比喻句这一种句子形式的考查,

五、六年级有;

七、八年级有;九年级也有,并且基本是说说“把什么比做什么”。表现之三是批改试卷时降低标准。如回答问题、写句、写作文等题目,不管写得通不通、答得对不对、意思表达得清不清都要给分。美其名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结果是“分数”很好看,聋生、家长、领导都很满意,其实是自欺欺人。

以上是我们对目前聋校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认识,并非对语文教学的全盘否定,更非有意诋毁。只要我们对这些问题引起重视、想法改进的话,那么聋校的语文教学质量一定会有一个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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