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各村卫生室、本院各科室: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
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对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建立基层卫生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考核
结果与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奖勤罚懒。
(二) 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
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
(三) 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绩效挂钩”的原则,
坚持与工作人员待遇相结合的原则。
(四) 坚持综合考评评价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综合考核评价,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
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
力度。
(五) 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原则,注重提高医疗质量改
善服务态度,坚持责任第
一、质量第
一、安全第一的原
则,进一步做好为人民健康服务工作。
三、绩效考核内容
(一) 考核指标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与监
督评价等内容,采取百分制。
(二) 考核评价细则由公共考核、岗位考核两部分组成,
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0分,主要反映工作人员的劳动纪
律和医德医风,岗位考核项目70分,根据不同岗位特
点,制定了医、药、护、技、管理、财务等9种岗位标
准: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数、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设置等
差距较大,可能出现一人多岗等实际情况,《评价细则》
对公共卫生岗位列出7项考核指标,每项100分,共
700分单列一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对象:防保组
人员均参加7项考核。
四、绩效考核实施对象
所有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卫生院竞聘定岗人员
五、绩效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 村卫生室的考核方法和程序
每年7月、12月上旬对村卫生室进行两次考核,考核
结果报卫生局备案。
(二) 本院职工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本院的考核评价细则每月1到10日对所有竞聘定
岗人员进行考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考核结果为上
月绩效工资兑现依据。职工每月考核结果都记录在档案作为
年终奖励、晋级续聘等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备
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村卫生室考核结果的运用
1、村卫生室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两个等次,分值80分
以上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与财政补
助挂钩,
2、合格村卫生全额拨款,不合格村卫生室每少一分扣100
元,结余部分将用于先进村的奖励。
3、对考核合格且得分在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限
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
(三) 对本院职工考核结果的运用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
础性绩效工资占8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20%,原则上保
持大体平衡,但必须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考勤随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
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发放,扣除的计入下月奖励性绩效工
资。
3、确定分配系数。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
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
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社会效益好的岗位
适当提高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
主义。同时对引进的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技术带
头人,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绩效工资分配适当给予倾斜。
4、职工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分值95分以上为优秀,
94-80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系数分别为:
优秀0.2,合格0,不及格79-66分为-0.2,65分以下-0.4,
一票否决,扣完岗位系数。
5、确定岗位系数,根据职称、职务、岗位结合实际制定
岗位系数如下:高级职称1.2,中级职称1.1,师级职称
1.0,士级0.9,未取得资格者和工勤人员0.8.院长加0.2,
副院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加0.1,岗位:医疗加
0.3,药、护、技、公共卫生、管理加0.2,工勤加0.1.6、优秀等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
个人系数0.2,突出贡献奖每月评出2-3名,由院领导研
究决定,系数加0.
47、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系数按50%发放:
(1) 违反相关系数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2) 收受红包、回扣经调查属实的。
(3) 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经
营活动经调查属实的。
(4) 违反医保和新农合政策骗取资金的。
(5) 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因服务态度引发医
疗纠纷对单位造成损失的。
(6) 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7) 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上报的。
(8) 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检查费用经查实
的。
(9) 对损害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受到党内处分的。
(10) 不服从医院领导安排工作的。
8、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及格将给予待岗处理。
七、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一) 医院可分配的绩效工资为医院职工20%的奖励性工
资和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个人基本工资的总额。
(二)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职称系数+个人职务系数+
个人岗位系数+个人突出贡献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三) 个人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绩效工资=(医院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量/医院人员绩效考
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八、有关事项
1、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2、非工作本人自己要求进修学习的,期间不享受个人绩
效工资。因单位派出学习的期间享受个人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公休、致残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享受
规定的工资待遇。
4、因工作需要调到本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发放基础性
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福利由本单位发放。
****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