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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9:19: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文件

宝党发[2011]2号

中共宝源乡委员会 宝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源乡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单位:

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宝源乡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宝源乡委员会 宝源乡人民政府

2011年1月8日

1 宝源乡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赤水市委、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赤党发„2010‟ 12号),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我乡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我乡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赤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遵义乡委、乡政府的安排,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群众、推动跨越”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抓好我乡环境建设,努力营造宽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在全乡上下形成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的良好氛围;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明显转变;公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环境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按照国务院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省、遵义市的要求,在近年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对乡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公告。对不符合许可法规定,或中央、上级已明确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对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要清理上报争取一律取消。(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2.对乡各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清理。坚决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前置审批条件。(此项工作由乡纪委负责,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3.对企业登记事项进行梳理和目录编制,并及时与上级对接。(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乡党政办负责,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2 4.对同一个投资项目,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就如何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进行调研。(此项工作由乡经发办负责,于2011年1月底前提出具体意见。)

5.乡各单位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尽可能地缩短办理时限,力争对外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20%。(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

6.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于2011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公告情况,进一步梳理审核乡机关的行政职权,编制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于2011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告。)

8.乡各单位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细化明确本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于2011年10月前向社会公告。)

9.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乡具备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告。(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牵头,乡具有行政权的单位共同参与,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

10.对各地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款项,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对阻碍发展需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重复收费项目,一律合并;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原则按下限标准执行。严禁擅自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基金项目,严禁向企业摊派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要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乡经发办牵头,财政、纪检、党政办等参加,乡各单位要于2011年3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11.开展一次“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

3 上规范收费行为。(此项工作由乡财政所牵头,纪检等部门参加,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2.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窗口)的职能作用。各单位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以便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即使不能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也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政务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要切实解决“体外循环、两头办理”问题,提高现场办结率。(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

13.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严禁扩大审批、核准范围,严禁以审批代替核准、以核准代替备案。二是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对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领域,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此项工作由乡经发办负责,2011年12月底完成建立加快推进全乡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的起草和上报工作。)

1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联合审批、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此项工作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乡各部门参与,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

(五)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5.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制定《宝源

乡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评估标准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此项工作由于乡党政办负责,乡有关部门配合,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

16.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对各级各部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部门和单位二次预算分配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

4 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住房、环保、征收、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收费等情况提出要求。重点督促各地各部门动态公开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督促卫生、教育、供电、供水、供气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收费事项,并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乡有关单位共同配合。)

(六)进一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市场诚信记录,扩大市场信用信息供求,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项工作由工商局负责,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初审和信息录入,2011年9月底前建成规范的诚信体系网络数据平台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主体识诚信信息,并制定有关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18.乡经发办、建管所、国土资源所等单位牵头,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1年10月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诚信信息共享平台。

19.继续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行“采管分离”,加强对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操作和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进一步促进公开、公平采购。(此项工作由财政所牵头负责,于2011年10月底前开展一次对全乡《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七)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20.深入开展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遏制种类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非法经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破坏乡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

5 垄断经营等侵害公平竞争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赤水”创建,切实增强乡民的安全感,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和稳定。(此项工作由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公安、司法及有关单位共同参与。)

(八)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1.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信访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发展环境的信访举报工作,对外广泛公布优化发展环境专项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举报。要通过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举报人制度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依法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投诉。2011年1月底完成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落实专职人员等工作。

22.乡纪委要于2011年1月底前建立与新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行为,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23.乡纪委、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坚持做到常抓不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要建立健全案件协查机制,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专门监督机关的力量,增强案件查处的整体合力。要对查处的涉及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让广大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九)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

24.要抓紧起草《宝源乡关于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问责办法》、明确实行问责的具体范围、情形和程序等。(此项工作乡纪委牵头,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办法》的起草工作。)

25.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存在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有关发展环境决策部署不力,多次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以及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气影响等情形的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坚决严肃予

6 以问责。并将问责情况及时上报。(此项工作由乡党政办、乡纪委、共同参与。)

三、阶段目标及方法步骤 本次环境建设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有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会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1年1月—3月)。根据我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查找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重点工作推进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查找作风和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案源。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同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1年4月—9月)。根据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统筹解决作风、效能和重点任务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要进行“回头看”,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等,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好作法,并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2011年10月底前制定考核评估的措施及标准,启动考核评估工作。乡领导小组要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对全乡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通报落后典型,为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我乡环境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奠定基础。

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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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天柱县卫生系统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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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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