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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件涂装要求及检验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2 11:47: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外协件涂装要求及检验标准

1.0适应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架桥机、起重机、挂车、平板车等外协加工部件,如平衡臂、盖板、线盒等需涂装底漆以达到防锈目的的各部件。

2.0涂装前处理的要求

2.1钢材表面应除去油污、杂物和水份(高于露点3℃以上)。 2.2 焊缝周围无熔渣、飞溅物;无焊疤、毛剌等异物。

2.3 除锈后,在湿度低于85%以下时要求4小时内涂装,不允许出现返锈后,不加任何处理而进行涂装作业。 2.4表面处理后需达到的标准 2.4.1抛(喷)丸处理

2.4.1.1钢材表面经抛(喷)丸处理后,应达到ISO8501-1:1988标准中的Sa2.5级,其文字描述: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表面应无可见油脂和污物,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2.4.1.2钢材表面经抛(喷)丸处理后,表面粗糙度应达到ISO8503《钢材表面粗糙度特征》的中级,范围在40-70um较为合适,并吹净滞留在表面的丸粒、灰尘、杂物等。 2.4.2 打磨处理

打磨至ISO8501-1:1988标准的St3级,其文字描述为: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并且几乎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表面应具有金属底材的光泽。用排扫或吸尘器清除表面垃圾和灰尘,并对表面的油渍,应用带有溶剂的抹擦除去。

3.0涂装要求

3.1 涂料:环氧富锌底漆(双组分涂料),干膜后锌粉含量大于50%。

3.2外观:喷涂后的漆膜表面应光滑平整,均匀,无流挂、皱皮、针孔等弊病;表面无明显的油污、灰尘。

3.3膜厚:干膜厚度控制在20-30um。

3.4 涂覆方式:空气喷涂,刷涂,辊涂等。

4.0涂装检验标准

4.1涂装的漆膜厚度20-30um。(凹槽处不做膜厚管控)

4.2油漆表面必须达到漆膜均匀、无露底、无针孔、无皱纹、无漏涂、无裂缝,表面无严重流挂等,无错喷、漏喷、过喷现象,表面无明显油污、灰尘。 4.3 附着力检验根据GB9286-98划格法检查,0级、1级为合格。

5.0引用标准

5.1 ISO8501-1:1988《钢材表面涂装油漆前的除锈和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5.2 ISO8503 《钢材表面粗糙度特征》 5.5 GB9286-98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

外购件、外协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外协件入厂检验规则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制度

半成品及外协件管理制度

外协件管理办法

原辅材料、五金配件、外协件检验规定

外协件涂装要求及检验标准
《外协件涂装要求及检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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