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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3-02 18:27: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圳家园 托管中心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

(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7、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8、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9、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10、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2、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5、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家长确认签字: 学生托管中心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篇2:儿童之家托管中心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儿童之家托管中心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目前社会上、校园内突发性暴力事件和校园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儿童之家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管理,有效遏制托管学生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托管学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确保你孩子的安全和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为创建良好育人环境,建立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师生关系,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家长安心工作服务,为此,特制订本责任书。希望您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管理。

一、进入托管中心上课期间严禁学生走出教室,如未经允许走出教室发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负责,辅导完毕离开托管中心需及时回家,路上逗留发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负责。

二、严禁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托管中心,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三、离开托管中心,必须按规定,走时老师同意.在上学、放学路上要靠公路右边行走,不准爬车、栏车、打车、横穿公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四、托管中心内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做剧烈运动或危险游戏。不准攀越栏杆、门窗、书架、桌凳等,严禁进入厨房。

五、离开托管中心不准私自下河塘、水库、小水窖里洗澡,不准玩火或带火种上山,避免火灾发生。

六、离开托管中心不准攀爬高墙、大树、电线杆、渡桥或攀玩光缆设施等, 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七、不准用语伤人,严禁打架斗殴或敲诈勒索现象发生,男女生相互尊重。

八、不准私自出门或走亲访友,必需时要经家长或老师同意。

九、注意个人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发霉变质食物,不买不带零食吃,不吃野生菌、野果等,严防食物中毒。

十、做到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燃煤等,严防触电、煤气等。

十一、本责任书含与安全工作相关的未尽事宜。本责任书经托管中心、学生家长签字后生效。

十二、凡本责任书所涉及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负责,必要时托管中心参与调解。

托管中心 (公章):

学 生 家 长(签字): 年 月 日

儿童之家托管中心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目前社会上、校园内突发性暴力事件和校园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儿童之家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管理,有效遏制托管学生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托管学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确保你孩子的安全和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为创建良好育人环境,建立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师生关系,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家长安心工作服务,为此,特制订本责任书。希望您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管理。

一、进入托管中心上课期间严禁学生走出教室,如未经允许走出教室发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负责,辅导完毕离开托管中心需及时回家,路上逗留发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负责。

二、严禁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托管中心,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三、离开托管中心,必须按规定,走时老师同意.在上学、放学路上要靠公路右边行走,不准爬车、栏车、打车、横穿公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四、托管中心内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做剧烈运动或危险游戏。不准攀越栏杆、门窗、书架、桌凳等,严禁进入厨房。

五、离开托管中心不准私自下河塘、水库、小水窖里洗澡,不准玩火或带火种上山,避免火灾发生。

六、离开托管中心不准攀爬高墙、大树、电线杆、渡桥或攀玩光缆设施等, 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七、不准用语伤人,严禁打架斗殴或敲诈勒索现象发生,男女生相互尊重。

八、不准私自出门或走亲访友,必需时要经家长或老师同意。

九、注意个人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发霉变质食物,不买不带零食吃,不吃野生菌、野果等,严防食物中毒。

十、做到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燃煤等,严防触电、煤气等。

十一、本责任书含与安全工作相关的未尽事宜。本责任书经托管中心、学生家长签字后生效。

十二、凡本责任书所涉及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负责,必要时托管中心参与调解。

托管中心 (公章):

学 生 家 长(签字): 年 月 日篇3:学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责任书

二曲中学校外托管学生安全责任书

因我校没有为学生提供食宿服务的条件,部分学生在托管学校食宿,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因学生在校外发生以下情况造成的个人伤害均与学校无关:

1、学生在外托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校外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校外托管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应承担一切责任;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学校,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学校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3、托管学校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违反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托管中心老师要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4、托管学校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学校完全负责。学生在校就学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如家长不能及时赶到,托管学校老师需代行护理陪床、缴纳费用等家长职责。

5、托管学生住宿场所要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断电,不提倡用蜂窝煤炉取暖,严防煤气中毒。如有此事托管老师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篇4:学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责任书

诸城市实验小学学生在校外托管、托辅安全责任书 因我校有部分学生放学后在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托辅,为了确保学

生在托管、托辅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家长为孩子选择托管、托辅机构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所选托辅机构的办学资质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和审核,负责学生就餐的机构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还要达到消防部门审核的消防安全。选择校外机构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到有安全隐患的机构托管、托辅。

2、学生在校外托管、托辅机构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辅机构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3、托管、托辅机构的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出现事故的,由托管机构负责。

4、家长要严禁学生在托管、托辅机构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机构或家长负责。

5、家长要切实注意监督学生在托管机构的饮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机构完全负责。

6、学生在参加托管、托辅活动时,家长要保证其本人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没有资质和手续的黑校车、黑出租。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应教育学生文明乘车。 7.家长所选择的托管、托辅机构要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

杀菌,按时通风,避免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与学校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年级 班 学生签名 家长确认(签字)

诸城市实验小学

2014.12.22篇5:托管服务器管理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网站、托管服务器管理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政府网络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促进政府网信息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信息安全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政府制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针对政府网的应用现状制定。

所有签署本责任书的人员,必须承诺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我市政府制定的网站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流程。

二、自觉建立有效针对所负责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手段及措施,确保所负责的网站设计上不存在安全问题。对服务器本身所提供的各类服务,负责管理、监督、审核其内容不含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及通信部门有关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的规定,并积极配合公安和科信局的监督和检查。

三、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 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负责托管服务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网站内容的更新,每天监测并记录所负责网站的信息安全状况,其内容包括:网站正式发布的信息、网站中互动栏目的信息、网站中相关链接内容的信息等等。对于发现不良信息立即删除,对于自身无法清除的内容,及时报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科协助处理。

六、保证对于网站的各类互动栏目,严格按照“先审后贴”的要求,认真审核发布内容,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真实、健康。

七、不泄露托管服务器的帐号和密码,否则全部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无权转让被分配的ip地址,并有义务接受公安部门对ip地址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托管服务器硬件的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电子政府网机房仅提供存放服务器的机柜及供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物理环境,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及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如果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出现,我局有权中断服务器(主机)托管服务。

一、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原责任人承担。

托管安全责任书

托管学生安全责任书

托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不托管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托管中心安全责任书

学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责任书

学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责任书

学生在校外托管安全责任书

福建农林大学托管服务器安全责任书

托管班与家长签署安全责任书

托管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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