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协议
甲方:学生父亲:身份证号码:学生母亲: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乙方:宿迁六艺教育培训中心,地址:市区黄运路宏都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84245678、18005248181
甲方根据需要,决定将自己的孩子现就读于___________ 学校班级的学生下午放学及其后一段时间交由乙方接学和看护。为明双方确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按教育部门规定上学时间的每天下午16:50到上述学校接孩子放学,其后至18:00履行对学生的看护责任。
二、委托期限: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孩子的校方及老师沟通协调,让乙方接孩子的行为得到认可。
2、上述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便于乙方就孩子的有关情况及时联系到对方,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如改变,要及时通知乙方。
3、就孩子的身体情况、行为习惯等如实告知乙方。
4、孩子的放学时间改变要通知乙方。
5、从乙方接走孩子的人员明确为孩子的,之前应与乙方正式见面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负责按上述时间到学校允许接孩子的最近地点接孩子放学。
2、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对孩子履行看护责任,看护责任的具体内容为: a、安排专门人员照看;
b、让孩子在乙方场所指定区域内活动;
c、照看孩子饮水、吃自带的零食、方便、游戏、学习等;
双方签字、盖章:
d、不让孩子做危险活动;
e、不让孩子伤害别人或被别人伤害。
3、不让孩子走失或被陌生人接走。
五、甲方授权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且不能联系到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孩子的情况作出尽可能合理的处置决定,否则按甲方要求处置,所发生费用按法律规定处理。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费用为/学期,不足一学期按占学期上学天数的比例折算。托管费用按学期提前交纳。
七、因下列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3、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缴纳托管费后生效。
九、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