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下半年公休计划的通知
各委、办、局,驻区机构、街道:
根据《XX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公休休假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报送下半年干部职工公休计划进行如下安排:
一、报送要求
各局办、派驻机构及街道请于XX月XX日前制定部门干部职工下半年公休休假计划,经部门领导审议后,报经开区考勤考核办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统筹做好人员休假安排,每年12月原则上不休公休假。
(二)上半年因故未执行的公休计划,可以列入下半年公休计划。
XXXX XX
2014年XX月XX日
《关于报送下半年公休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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