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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分团委日常工作考评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7: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2010年分团委

日常工作考评条例

为了更好的开展我校共青团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团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经校团委审议,特制定2010年日常工作考评条例如下:

一、考核方法:

1、考核总分为50分,考核部门为:组织部、宣传部、团校、青年志愿服务团、体育部、文娱部、外联部。各部门评分采取封顶制。

2、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校团委网站及宣传栏公布。校团委每月将通报表扬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分团委,考核结果将成为每年“五四红旗分团委(团总支)”评比的重要依据。

3、未在本考核条例规定范围之内的情况,请各部门按照《湖南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及学校有关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酌情加(减)分。

4、本考核条例自下发当月起开始实施。

5、本考核条例解释权归校团委。

二、各部门具体考核细则

1、组织部(10分,基础分8分)

1)团日活动获奖班级所在系部给予加分奖励。其中优秀团日活动组织奖0.5分/个,优秀团日活动创新奖0.3分/个,优秀团日活动活力奖0.2分/个,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2)团日活动出席率达未达到100%的系部,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未按规定开展团日活动的系部,扣1分/班/次。

3)规定时间内上交团费率未达到100%的系部,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4)热点沙龙各系组织部应积极配合,出席率未达100%者,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02分;活动过程中有无故离场者,扣0.1分每人。

2、宣传部(10分,基础分6分)

1)各分团委每月至少向校团委网站、《团学快讯》投稿6篇,如有缺者,扣1分/篇。

2)每周各系对校团委宣传栏进行值日清理,值日各系部轮流进行,对未进行清理的系部扣1分/次。

3)凡在校团委网站(仅限于院系风采和社会实践两个版块)、《团学快讯》发表分团委团学活动新闻的,加1分/篇;满分3分。在校外宣传媒体上宣传我校团学活动的稿件,对作者所在分团委给予加分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篇。

4)分团委宣传部独立开展系部活动加1分/次。(要求:突出特色,活动计划、总结材料齐全,且宣传工作到位。活动对像仅限于学生干部的活动不予加分。)

注:参加计分的作品均以发表稿或证明为据,同篇稿件多处发表者取所获最高分评比;稿件必须与团学工作有关。

3、青年志愿服务团(10分,基础分6分): 1)每月的基础活动未按时完成,扣1分。

2)主动开展其他短期(一个月以内)志愿服务活动,如四进社区、义教、送温暖等活动(活动计划、总结材料齐全;且宣传工作到位。),加1分/次;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加0.5分/次。

3)在紧急活动中(如献血等)表现突出的,加1分/次。(表现突出的标准:献血人数占全系大

一、大

二、大三总人数百分比最大的前四个系。

4)积极配合校团委开展活动,负责后勤工作,加0.5分/次。 5)系部自主组织,每月定期开展的长期活动加0.5分/月。

4、体育部(5分,基础分3分):

1)升国旗考核2分,2分扣完为止。具体要求为:

①升旗时各系部大

一、大

二、大三学生必须在升旗前五分钟到场,出席率未达到100%的系部,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以系为单位提前向国旗班请假。(冬季升旗时间为7点,夏季升旗时间为6点40分。)

②升旗之后,各系必须有老师和学生分别进行发言,缺少一个扣0.5分。 ③在升旗过程中,若有半途退场、喧哗、态度不端、不严肃等违反升旗纪律情况,

扣1分。

2)对校团委体育部活动积极配合与协调的系部加0.5分/次。

3)分团委开展系级体育活动的系部,加1分/次。(要求:突出特色,活动计划、总结材料齐全,且宣传工作到位。)

5、文娱部(5分,基础分2分):

1)积极参加快乐周末活动,加1分/次;活动快乐周末团体奖、快乐之星的系部加1分/次。

2)分团委文娱部独自开展系级文娱活动的,加1分/次。(要求:突出特色,活动计划、总结材料齐全,且宣传工作到位。)

3)与其他系部文娱部联合开展的活动,加1.5分/次。联合开展活动的部门的加分不能超过1.5分/每月。

6、外联部(5分,基础分3分)

分团委外联部主办就业创业知识教育活动,加1分/次。(例如:主办就业创业知识讲座,邀请知名企业高管来校开展交流会,邀请知名校友回校分享自己的创业经验)

7、团校(5分,基础分3分)

1)组织开展团校培训的分团委,加1分/次。(活动跨月份的系部,加分于活动完成的月份。)

2)院团校培训期间,团课出勤率为达到100%的,扣0.5分/次。

三、补充说明

1、在各部门召开的委员会议中,如有无故缺席者,就其所在部门考核扣1分/次,无故迟到者扣0.5分/次,请假扣0.1分/次。(学生团委副书记例会扣分计入当月分团委考核总分。)

2、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扣分。(迟交工作材料的扣0.5分/次,未交扣1分/次,其他未完成工作者,各考核部门根据任务性质自行酌情扣分。)

3、考核部门独立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系级活动,所在部门考核加1分/次(要求:结合部门特色,活动计划、总结材料齐全;且宣传工作到位。);

与分团委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系级活动视情况加0.2-0.5分/次,联合部门的加分

总分不能超过1分/月。

对于各分团委承办的校级活动,本考核方案不予加分。

4、提出有利于相关部门工作开展的建议并得到实施的,加0.5分/次。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0年10月15日

共青团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共青团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团委会议纪要

共青团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团委会议纪要

共青团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团委会议纪要

共青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系部考核方案(优秀)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共青团某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团委会议纪要

共青团某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团委会议纪要

共青团某理工大学委员会分团委会议纪要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分团委日常工作考评条例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分团委日常工作考评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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