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立生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冠娥宣传委员
成员:吴艳红妇联主任
张祝党政办主任
朱宏国纪委副书记
宋瑞林武装部长
林庄团委书记
张淑红综治办主任
王丽华工会干事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艳红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982951
工 作 职 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文明办的指导下,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2、结合本镇实际,负责拟制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全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检查、考核、验收、复查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收集信息,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和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5、协调解决各村、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关系和问题,促进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6、积极做好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宣传工作。
8、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 作 职 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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