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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5:51: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托克逊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1]41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早计划,早部署,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较好的完成了工作目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为切实保证我县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建设局、司法局、安监局和环保局等12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会议及文件精神,并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鄯善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县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我县今年环保专项行动能够落到实处。

1 业务工作方面

(一)协同地区环境监测站在1月份完成了14台锅炉的年检工作,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企业和营业性小型锅炉户数79家,其中独立燃烧设施8家、企业71家。截止目前征收排污费91.7万元。

(二)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辖区各企业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并完善企业基本档案和动态档案,规范了圣雄能源、新业能化、雪银矿业、安信公司等重点企业排污口标准化,为今后的日常监督监测提供了有力的实施条件。目前,新业能化、圣雄能源等区控企业已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前期工作,新疆圣雄能源公司已安装了16台在线监测装臵,新疆新业完成工作计划已招标,目前待安装。

(三)是加大国家、自治区审批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现场监察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下发《关于开展对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现场监察工作的通知》(新环监察„2011‟24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制定《现场监察工作方案》,利用7月14至17日四天时间,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一行3人,按照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采集照片、填写检查表等形式对辖区内国家、自治区2008年至今已批复的14个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察工作,全面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

2 况,严厉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落实,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和已建成项目试运行时间过长,环保竣工验收相对滞后;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如阿拉沟水库、沼和泉一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措施不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除雪银股份、新冶能化、圣雄能源等企业外,其余项目建设单位环保机构和组成人员及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县城垃圾处理工程、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始昌热力节能技改等重点民生工程进展缓慢,至今未建设。

(四)是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新业能源等重点企业,积极督促重大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早日建成,稳定投运实现达标排放。目前,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电石项目尾气回收和气烧石灰项目石灰窑装臵、电石尾气净化装臵、气柜安装工作已全部完成,待气柜调试完成可稳定运行,并且兰炭原料充足条件下,11月20日石灰窑可投入试运行。同时,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尤其是涉砷、选矿治炼、电石、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环境执法力度。

(五)是阿乐惠镇区域石灰企业是今年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重点,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10月,重新调整乌鲁木齐市达坂城与托克逊县行政区域界线,将原南山矿区划归托

3 克逊管辖,2010年12月自治区环保厅明确由地区和县环保局对该区域实施统一的环保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书记,根据自治区、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本着张春贤同志“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和经信委“上大关小,淘汰落后产能”的指示精神,2010年10月,县园区管委会、阿乐惠镇政府、环保、公安、安监、国土、经贸等部门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艾维尔沟所有石灰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了为期七天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存在生产工艺简单落后、规模较小、环保手续不全、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大气污染十分严重,并对部分违法开采、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了查封。与此同时,当地居民投诉沟内石灰开采加工企业大气污染问题,各大媒体高度关注,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批示自治区环保厅立即彻查此事,尽快解决艾维尔沟环境污染问题。12月9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县环境监察大队再次对艾维尔沟一带石灰开采加工企业进行现场监察,确定该区域存在的企业有18家,其中完成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企业4家,完成环保审批但未验收的企业6家,其余8家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12月13日,我局根据多次现场监察情况,报请县人民政府对该区域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托环[2010]62号)。12月15日,再次联合地区环境监察支队、阿乐惠镇政府对该区域石灰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发现10月份联合执法中已查封的多数企

4 业又恢复生产。

2011年1月25日,地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区域18家石灰企业执行现场检查,1月31日对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且存在较大污染的企业下发了督办通知,责令于2月底前提交项目相关手续,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同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污染治理进展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尽快整治任务。

2月14日,根据企业现场监察实际情况,再次提请县人民政府对生产工艺落后和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闭(托环[2011]11号)。

2月17日,根据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环保厅关于环境治理的督办件要求,再次提请政府对阿乐惠镇区域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闭,建议政府对该区域生产工艺落后,治理无望的9家石灰加工企业进行关闭。同日,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对该区域的9家依法实施关闭。8月29日,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开展托克逊县艾维沟石灰企业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各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彻底解决艾维尔沟矿区的大气污染问题,全年共执法监察160人次、监察企业92家。。

(六)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是7月15-17日、10月25-27日,先后两次联合安监、国土、工商、国税、统计、经贸、建设、供电等部门对辖区内开采企业,特别是重金属采选企业尾矿库、污水处理厂、砖厂、加油站及其他在建的重大建

5 设项目共76家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职能,对雪银股份、新冶能化、圣雄能源、同泰煤业沼和泉一矿、金马能源、雨田煤业、安信冶炼废渣、库米什非煤矿山以及县城各加油站、加气站等重点隐患单位的环评手续、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与机构、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应急体系及员工环保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排查,未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但各煤矿筛分系统未安装除尘设施、储煤厂不规范、乱扔生活垃圾的现象,库米什责令停产的石粉加工企业普遍晚上违规生产情况、近期新建的选矿企业存在未批先建、尾矿库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我局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七)是根据自治区环保厅2010年12月1日下发《关于对新疆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新环办发[2010]541号)和《关于加强部分煤矿环保监管的通知》(新环办发[2010]544号)文件要求,针对新疆黑山露天矿和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和圣雄能源黑山露天矿未批先建问题,分别于2011年4月17日和7月11日联合地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自治区下达限期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监察。目前,新疆黑山露天矿采煤场、采掘工作面及装车点降尘工程设计方案已经总公司会议研究同意,正在施工准备阶段,计划本月底动工,8月20日可完成摇臂式喷淋洒水装臵和挡风墙建设。圣雄黑山露天矿环评文件已委托新疆煤炭设计院编制完成,并已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审批。

(八)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对涉水企业的排污监管,不断督促企业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对废水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整改,确保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坚持饮用水源巡查制度,有效防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污染。目前,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技术报告经环保厅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待批复。

(九)是为保障中高考期间考生良好的生活环境,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并发放到所有建筑施工地、宴会厅等可能影响考试环境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将安排专人专车加强巡查。在中、高考期间,无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为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与休息环境。

二、总量减排工作

2009年年初华电吐鲁番发电厂与自治区环保厅签订减排责任状,要求2010年10月华电机组脱硫工程建成并按期投入运行。华电脱硫工程于2010年5月开始,投资9888万元完成脱硫综合楼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烟道改造工作, 2010年11月17日投入试运行,2010年12月已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行,根据设备运行情况今年上半年减排(SO2)6800多吨。

城镇污水处理厂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投资2165万元完成了人民路至夏乡大地村污水处理厂18.39km排水主管道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4个氧化塘、2个沉淀池、格栅

7 网等主体工程,2010年12月20日投入试运行,由于今年冬季天冷、风多引起坝体出现塌陷, 4月份停止运行进行维修, 8月3日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投入运行预计实现减排COD160吨。

三、环评工作

(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县专治办要求,对我县2008年以来300万元以上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存在环保问题的22个项目进行联合检查,积极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及时补办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目前,由于县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由未取得环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写,技术数据失真,且质量差,评价结论不可信,不能受理外,其余21个建设项目均已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对已办理环评手续、建成投运的建设项目,将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检查,适时督办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1.严把项目建设环境准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严把“环评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积极与县发改委、经贸委等相关部门沟通,获得项目相关信息,提前介入,向建设方主动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办理环保审批相关程序,让建设方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上少走弯路,为扩大内需项目及融资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

8 色通道”,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年初至今受理建设项目60个,其中报告书3个、报告表16个、登记表22个,完成备案手续备19个(其中申请国债资金或湖南援建18个,申请银行贷款1个),环评执行率68.3%。

二是严把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关。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联络员制度”,在重点建设项目与环境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桥梁,严防工程项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加强对备案项目环境跟踪管理,对已落实资金的申请国债资金或银行贷款项目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各类环保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执法队伍人员少,加之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重,致使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弱,环评执行率、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率低,建设项目后期现场监察执法脱节,出现“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长期以试运行名义违法排污。

托克逊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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