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发票专用章申请书
交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要求,现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发票专用章两枚,请予准刻。
单位名称:山西道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 税务登记证号: 141130317174797
经办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代表人应该准备如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工商局统一印制版)
6、刻章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附所刻印章图形;
7、印章登记卡(如有遗失请登报声明作废)。
企业代表人应当携带以上6种材料到公司所在公安局审批之后,公安局会颁发一个印章登记卡,在拿到印鉴卡之后,到公安局指定备案的地方刻章,随后回公安局备份即可。
在拿到刻好的发票专用章之后,即可投入使用。税务局方面,仅需在下次购买发票的时候,填表时加盖新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特地到税务局进行发票章备份。
《刻制发票专用章申请书_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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