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楼下邻居近期在自己家后院的小天井里大兴土木,原本露天的天井被完全封闭,依托着围墙,铝合金框架支撑起了完全透明的玻璃材质墙面,并且将顶篷直抵楼上人家的空调支架下。“这已经是改良后的玻璃屋了。”黄先生表示,底楼两套住房为同一业主所有,其中一套在此前已经搭起了玻璃房,而新近搭建完成的小屋和原有的连成了一体,甚至进行了改良,为了方便空气流通,顶篷处还开启了5扇可开合的天窗,俨然是一间坐落在花园里的阳光房。为了方便进出,业主还在围墙处开了一道门,将家门直接朝向了小区绿地。“每逢下雨天,雨水打在顶篷上噼里啪啦的声音,已经成为噪音。”黄先生表示,尤其在炎热的夏天,阳光照射在玻璃屋顶上,不仅刺眼且所产生的热辐射,直接影响二楼住户,更令人担忧的是,高度离二楼住户仅一步之遥,也造成了安全隐患。
法律人士认为,底楼的天井,该业主有使用权,但没有产权,如果将之完全封闭,从物权法的角度讲,就等于侵占了小区业主的公共部位。这种玻璃房应该属于违章搭建,业主可以以侵犯相邻权进行诉讼。
请问潭律师:1)当前小区内底楼住户都搭此类建筑,隔壁102室更是将整个35平米天井全部做成阳光房,请问律师我家阳光房究竟算不算违章建筑?(天井划分在我家房型图中)2)若算违章建筑,必定要被法院强制拆除
我家是一楼,房型为三室一厅外加近35平方米的天井(96年房型,天井三面是由围墙围住,两间卧室和客厅都并排朝南,03年8月装潢时在征得二楼户主口头同意后在其中的一间卧室外搭了一个阳光房约12平米(阳光房的位置是在天井的左边,左面挨墙,顶棚基本和围墙统一高度且没有向围墙外围延伸,阳光房位于天井右边的一边砌过水泥围墙装了门,天井围墙没有被破坏过,当时物业也到现场来看过并默许)。现二楼户主到法院起诉我家阳光房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tansy解答:
答:你好。虽然当前许多小区内底楼住户都搭建了此类建筑,但它依然是违章建筑。若权利人诉至法院则多半会判决折除此建筑。二楼的晾衣架及空调不是违章建筑。
但此类案件目前是民不举官不纠,现对方已将你起诉至法院,则你败诉机率很大。若要保全你的阳光房,建议你与对方直接调解或者由律师调解解决此事,争取庭前合解,以最小代价维护自已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