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危化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纠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监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快报工作;起草并召集调查组成员单位通过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依据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将事故案件移交执法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跟踪事故处理结果,以及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事项。
3、负责受理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设立及其建设项目安全初审和上报审批工作;受理初审并上报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危化品企业的相关备案工作。做好危化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工作。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辅助工作,为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
《安监局危化股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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