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吉木萨尔县安监局危化科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3:59: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吉木萨尔县安监局危化办2012年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危化办2012年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把自治区、州、县有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危化冶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危化办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有序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督促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危化冶金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我县危化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将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在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县、企、车间、班组“四级”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进一步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012年,检查企业覆盖面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及整改达100%,坚决杜绝危化冶金行业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各岗位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位,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县、企、车间、班组“四级”监管,保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要求所有危化生产企业、冶金企业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员,加强企业级安全管理工作;并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结构图报危化科备案,明确企业、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职责。

3.定期召开危化冶金行业例会

在3月、6月、9月各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例会中通报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4.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制度

主要是针对安全管理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多次发现同一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以文件的形式对全县危化冶金行业进行通报。通过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制度,有效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职责。

5.健全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4月中旬前,各企业根据分解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在4月底前,企业督促各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建立健全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5月初对各企业的制度和台账及各岗位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减少、简化制度中的套话、空话,细化安全管理制度的措施和要求,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6.开展好企业教育培训工作

在4月初和10月初组织对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届时危化办会将培训人数上报综合办公

室,按照综合办的安排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在11月初组织一次对安全资格证的复训安全培训。要求企业为所有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并将三级教育培训的试卷存档。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日常培训工作安排,保证所有员工每月至少培训一次。

7.继续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彻底的排除企业的安全隐患,危化办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危化冶金行业专家查隐患活动(详细实施计划另行下发)。聘请的专家由州安监局及区危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企业每年也要自行组织至少两次专家查隐患活动,企业聘请的专家由县安监局和企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查出隐患两个周内,分别重点监督落实冶金和危化企业对专家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并根据专家查隐患的普遍问题对未进行专家查隐患的企业进行检查,扩大专家查隐患的效果。

8.开展互观互查活动

为企业更好借鉴吸收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4月份、9月份在危化冶金行业开展互观互学活动。企业负责人参加,随机抽选两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做为互观互查示范点,其它经营企业共同参观学习,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9.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修改、演练工作。

在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北三台危化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应急救援演练,地点设在庆华化工,参加单位北三台危化冶金生产企业。督促各企业在5月底前将本企业修订、有负责人签发的应急预案报安监局备

案,同时报电子版。在庆化化工的综合演练结束后,各企业应在一周内制定演练脚本,并上报危化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应急演练,并将电子版照片报危化办备案。

10.督促企业做好安全文化建设。

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优秀班组创建活动,研究制定 “优秀安全班组”评选标准、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引导企业设立动态的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栏或安全文化长廊,文化宣传栏可以张贴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内禁烟禁火区域、安全生产的奖惩公告、事故通报、活动方案。经常的更新安全文化宣传的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栏对职工的吸引力。

11.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

督促晶鑫化工、华源焦化、东平焦化在4月中旬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监督庆化化工在12月份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续保工作。新建企业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0万元,并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12.推行“科技兴安”战略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剖析本企业安全科技需求,主动自觉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设施和自动报警仪的完善和改造。4月底前对全县“两重点一重大”进行普查,建立备案登记台账。6月底前,所有新改扩建危化企业涉及15种工艺及重大危险源的在建项目建成同时完成自空工艺改造。10月份,对改造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3.加强企业安全投入监管力度

通过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要求企业财务部门要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安监局备案;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危化品企业应在每季度25日前将上一季度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报区安监部门备案。

14.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

对庆化化工、东平焦化、华源焦化、宜化公司、晶鑫化工的安全“三同时”实施跟踪督查,要求晶鑫化工在5月份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备案,9月份取得自治区试生产批复。庆化化工、东平焦化、华源焦化在6月份之前取得试生产批复。对今年未取得安全生产设施设计专篇批复的新建扩建企业,坚决不允许动工建设;未取得自治区安监局试生产批准意见书的,坚决不允许投入试生产使用。9月初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5.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要求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为安全标准化负责人,应及时成立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并细化责任、落实专人、分组同时进行。各企业应在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到30日之间根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或《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在当月30日将自评结果上报安监局,安监局将每季度对各生产企业开展标准化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年底

50%以上冶金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90%以上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

16.加强农药店许可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012年起,危险化学品无仓储储存(农药店)企业许可权至县安监局,农药店换发证可直接至县安监局办理。安监局计划在五月份开展一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到期未换证的农药店坚决予以处理。

四、监管办法

为杜绝危化冶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今年,危化办将依法加大对企业行政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监管办法如下:

1、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危化办将责令立即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危化办将下达法律文书并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企业整改到达安全生产条件。

2、要求企业在接到整改指令书后,对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制定整改报告向危化办备案,危化办将会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对于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对该企业做出5000元行政处罚;在3个月内发现2次(含2次)以上存在同一安全生产隐患且未停产整改的企业,将从重处罚;性质严重的,将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3、对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员的危化生产、冶金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两万以下罚款。

4、在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时,重点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对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或未严格落实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现场安全员要充分发挥职责,禁止出现“三违”行为,在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若发现存在“三违”行为的,将会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2000元的决定。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装载机驾驶员等)未经培训上岗的,发现一次将会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发现一次将会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2000元的决定。

7、危化办重点检查培训是否每月对所以员工进行至少一次培训,并根据记录对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检查企业安全培训的效果及是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捏造现象。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和日常培训档案的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处2万元罚款;存在编造培训记录档案的按照第三十一条,处3万元罚款;对安全教育培训达不到要求的立即脱产进行再培训。

8、根据三级教育培训档案,对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抽查。对达不到上岗要求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第三款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5000元的决定。

9、企业发生生产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安监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安监局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生产安全

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的有关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对企业存在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文化创建、不落实“科技兴安”战略、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力以及不配合安监工作等违法行为,将其列入“诚信缺失企业黑名单”,对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对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危化企业,视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罚款。

12、对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费用提取和使用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3、对未落实安全“三同时”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14、未达到安全生标准化“三级”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的100人以上的冶金企业,12月底予以淘汰关闭。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安监局危化科半年科室总结

危化科工作总结

危化科工作总结

安监局危化股工作职责

安监局危化科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打算

安监局危化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方山县安监局度危化工作实施方案

安监局危化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安监局危管科执行力建设自查报告

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吉木萨尔县安监局危化科工作方案
《吉木萨尔县安监局危化科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