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管理制度
一、总会的每个志愿活动均需要成立活动小组,成员结构: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五名,共八人。参与的志愿者达二十人或以上的活动必须成立活动小组。
二、组长由组织部、策划部、监察部的某一部长担任,一名副组长由组长所在部门的其他部长担任,另一名由其他两个部门的部长担任。组员由秘书处、宣传部以及三个部门的干事担任。
三、秘书处、宣传部在其职能范围内工作。
四、小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可由分会负责),联系协调分会,志愿者的工作安排,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活动中志愿者的人生安全。当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在活动中受到侵害时,小组帮助其维护。
五、当志愿者在活动中有损害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名誉或者利益的行为时,小组有权制止其行为,并终止其参加活动的资格,追究其责任。
六、活动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包括前期策划和活动结束总结。
七、组长在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一份活动总结、组委会名单给组织部,由活动管理部负责收取,最终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存档。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第四届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总结.docx9
《湖北文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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