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曌物业部 安全工作手册
护卫员军训规定
文件编号:zz-C-AQ-32 版本/修订号:A/0
1.0训练目的:
培养一支爱业敬业,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执勤文明的护卫队伍。 2.0基本要求:
2.1朝阳区每周
三、五为训练日、海淀区每周
二、四为训练日,每周一次思想教育或业务知识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多进行座谈、讨论或有趣味性的寓乐于教的培训。合理安排,积极调动护卫员的学习热情,提高其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每次训练、学习不少于二小时。
2.2各分公司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训练记录备查。
2.3基本功训练一律着迷彩服,训练胶鞋。队列训练着护卫制服,黑皮鞋或着迷彩服,穿训练胶鞋(须戴迷彩帽)。
2.4各分公司要根据自单位的护卫员素质,利用其他时间合理加强训练力度,提高护卫员的技能。
2.5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3.0训练内容:
政治思想,业务知识,体能训练,基本功、队列等。 4.0考核办法:
4.1从保安公司新聘护卫员进行7-15天队列训练和礼仪、礼节培训,分公司对其进行单兵考核,不合格者半月后进行补考,再不合格者退回保安公司处理。
4.2管理部定期(每周)或不定期到各分公司抽查一次,每月组织护卫指导员、队长召开例会或集训一次。各季度不在进行单项考核,将不定期的进行上述内容的综合考核。训练中,体能贯穿全过程。
4.3进行单兵考核,80分及格,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者退回保安公司处理。
《AQ32护卫员军训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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