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关于“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的精神,根据省、市、县扶贫和移民办统一部署,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为本项工作的总体目标。2012年,我镇2890名贫困人口(扶贫对象)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在工作中要做到民主评议与集
中决策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扶贫对象,确
保贫困农户和贫困人口纳入扶持范围。
2、因地制宜,尽力而为。按照已经确定的各村扶贫对
象规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坚持按照扶
贫对象的经济地理特征和致贫因素,以及当地农村扶贫开发
的差别,加强分类指导。
3、符合条件,农民自愿。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并在
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扶持对象,
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标准与对象
2012年的农村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
年不变价)。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
元、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
四、建档立卡工作步骤
建档立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准备阶段、对象识
别阶段、信息采集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总结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6月12日前完成。这个阶段要做好
4个方面的工作:
——分解对象规模。经国家统计局江西省农村调查队核
定,省、市、县扶贫办批复,我镇2011年底农村扶贫对象
为2890人。
——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家
喻户晓,人人皆知。
——培训工作人员。镇组织村有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有
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2、对象识别阶段及信息采集阶段,6月20日前完成。
这个阶段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农户申请。农村常住农户可以根据本人家庭收入和
生活状况,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
请。
——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其小组成员的推选,要充
分尊重民意,注意广泛的代表性。小组成员应包括乡镇驻村
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妇女、一般群众、残疾人和低保户
等代表,如果有定点扶贫单位或大学生村官的,也可一并纳
入。小组成员人数按村人口规模而定,一般在10-15人之间。
小组主要职责是宣传政策,组织农户自主申请,审核申请内
容是否属实,确定评审结果并组织申请农户签字或留手印确
认。
——民主评议及村级公示。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农户
申请,对本行政村范围内申请的农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
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和排序,并根据分配
到行政村的扶贫对象规模,确定入选扶贫对象名单;在此基
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入选贫困农户排序进
行表决确认。在村委会公示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张榜公示7
天。如有异议,重新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名单
报乡(镇)人民政府。
——填写各类登记表。由镇、村二级人员对审批确认的
扶贫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统一制定的《贫困农户登记表》
和《行政村登记表》。
——复审各类登记表。入户调查员在填写《贫困农户登
记表》并审核无误后,交贫困户本人确认签字或留手印,同
时调查员签字确认后交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复核无误后,装
订成册并在封面上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复核无误
后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同时严格按
档案管理规定,村、乡、县、三级做好入档存查工作。
——信息录入及审核。镇组织人员将识别确认的贫困农
户、行政村信息录入全国统一开发的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
统,并将有关数据导出上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汇总审核。
3、落实帮扶措施、总结阶段。
动态监测管理《扶贫对象登记表》和微机档案,以年度
为单位,根据扶贫对象的变动情况,每年对《扶贫对象登记
表》和微机档案进行一次更新,做到核定严格、数据准确,
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反映扶贫对象变化和进出情况,体现其
真实性和时效性。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要高度重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扶贫对象的调查登记和信息资料采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加强宣传,要切实统一干部群众思想,为建档立卡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在宣传中要重点做好两个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一是镇、村相关工作人员,清楚认识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目标及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强有力的工作队伍。二是对群众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不同于民政的低保工作,认定为扶贫对象的村民也不会直接得到现金扶持,但在以后的产业扶持中会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对象。这一点一定要向群众解释清楚,不要引起群众的误解,导致不稳定因素。
三要合理分解扶贫对象规模。各村要根据分配的规模进行总量控制、合理分解,在分解扶贫对象规模的过程中,要防止人情化的主观分解,避免产生不稳定的因素。扶贫资金有限,扶贫对象定得越多,以后的扶持政策就越难兑现,就可能会再次挫伤群众的积极性,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这一点各地要严格把握,慎之又慎。
四要规范扶贫对象识别程序。各村在识别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公开。要严把政策关,对符合政策的对象一视同仁,做到符合政策对象一户不漏,不符合政策对象一户不扶。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识别不错位、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