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以及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109号令),按照消防总队制定的《关于全省消防知识普及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贯彻新《消防法》以及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工作部署,提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法规。
二、组织机构
成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学忠 周 佳 副组长:张子良
成 员:刘佳成 周祥林 刘津臣 曹会贤 张秉义 刘凤海
刘莲荣 张彩凤 杜德福
三、培训方式
授课方式:培训采用集中授课方式,结业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由消防支队教育科发给培训合格证。每期教学计划由技师学院教务
1 处统一制定。
四、师资配备
由佳木斯技师学院教务处统一调剂授课教师,由职业培训分院派出班主任进行班级的培训管理工作。
五、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时间3天,第一天交费用及办理各种培训手续,后两天进行培训及考试。
六、培训费用
每人150元,由职业培训分院配合技师学院财务处收取培训费,并提供正规票据。
七、培训内容
(一)管理层面:开设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常识、消防安全检查知识等课程。
(二)操作层面:开设电气消防、建筑消防、操作技能、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知识等课程。
八、档案制作
由职业培训分院档案科负责培训信息的录入及档案制作。
九、食宿安排
由学院学工处和后勤处负责安排。
职业培训分院 2009年7月20日
《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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