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窑中学团队活动室管理制度
蔡玉窑中学团队活动室是共青团员开展活动的阵地,是学生学习团队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团队活动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任何人、处室不得以任何非工作理由,占有活动室。
第二条: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向团委申请,由团委统一安排。
第三条:该活动室仅供团委使用,除学校安排,不得另作他用,不准私自将非本校人员带进活动室参加活动。
第四条:活动室物品由团委统一保管,各处室、支部、个人使用相关物品需向团总支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使用负责人使用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管理员随时检查隐患并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与领导,不得误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第六条:共青团员要自觉遵守团队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施保持环境,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团队活动室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蔡玉窑中学团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
《蔡玉窑中学团队活动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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