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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19:44: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生证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凡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证。为规范学生证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入读侨中的学生均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证。学生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涂改(包括用物遮挡学生证上学生信息及照片)和转借,不得弄虚作假或一人多证。

二、在校期间,学生必须将学生证佩戴胸前(体育课及在宿舍休息期间除外)。未按规定佩戴者,一次扣2分;佩戴他(她)人证件者,一次扣5—10分。

三、遇到老师或学生干部查看时,要主动配合检查。在校期间,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将学生证交由校警查验、刷卡。如有逃避刷卡者一次扣3分;持他人证件弄虚作假欺骗校警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请假外出或持有外宿证的学生,出门刷卡时须同时出示请假条或外宿证。

五、星期六放学出校门不用刷卡,但进校门必须打卡。星期天返校不用刷卡。

六、家长开放日,原则上学生不能走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进出校门的,必须有家长带领并进出刷卡,超过开放的规定时间,按迟到处理,每人扣2分。

七、节假日留宿的学生,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出入宿舍,出入宿舍由宿舍生活老师负责刷卡。

八、学生证除证明学生身份外,同时具备充值消费(适用于学校饭堂、士多店、医务室、图书馆等),乘坐公交刷卡,打电话(需插入移动手机卡),插入座机查看短信、语音留言等多项功能,其中部分功能将逐步开通。

九、在校期间,学生应该妥善保管好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证明,交德育处补办。因损坏而补办的,须收回原证。补办费60元将由学生个人承担。

十、补办学生证后,若原件寻获,应交回德育处,不得继续使用;如发现继续使用,除没收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一、学生退学、转学、毕业时须将学生证交回德育处,否则学校不予办理转、退学手续和发放毕业证,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该证原持有人承担。

十二、学生证的发放和管理均纳入文明风纪班评比,由学校德育处统一负责。

十三、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德育处。

中山市华侨中学德育处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宣城市第二中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1)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件,只限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学生证在新生入学报到取得学籍后发给。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时,按规定日期,班级统一到教务科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学生证无效。

(3)学生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不慎将学生证遗失,个人提出丢失理由的书面报告,填写补发申请书,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务处办理补发手续,同时收取学生证工本费。

(4)学生证应随身携带。出入图书阅览室,必须出示。

(5)学生在收发室领取汇款单、包裹和特挂时,由本人用自己的学生证领取,不能由他人代领或用别人的学生证领取。

(6)学生休学、转学、退学、毕业前,应将学生证交回到教务处。如有遗失,应同补发时一样,缴纳工本费。

(7)学生不得涂改和伪造学生证,不得使用学生证招摇撞骗,违法乱纪,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宣城市第二中学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苏光中学学生证管理规定

1.苏光中学的学生证的带子有黄、蓝两种颜色:黄色带子的学生证是住校生学生证,蓝

色带子的学生证是走读生学生证。

2.学生证佩带的正确位置:一律佩带在胸前最外层的衣服上,便于检查,其他任何地方

都不允许佩带。

3.补办学生证的方法:有部分同学学生证会遗失,损坏,有此情况应立即到政教处登记,

补办。

4.无学生证的同学,未经老师或门卫许可一律不准进出校门,如发现将扣除所在班级常

规检查分数。

5.不允许佩带他人学生证;不允许随意篡改学生证;不允许在学生证上粘贴明星照,艺

术照等画片。一经发现,没收其学生证,还要扣除所在班级的常规检查分数。

6.在校园内要全天候佩带学生证,(剧烈运动除外)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常规检查分数。

7.拾金不昧是中学生的传统美德,望拾到他人学生证或其他物品的同学,能及时上交

苏光中学政教处

鄞州区同济中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一、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新生入学后由教务处发给学生。

二、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应珍惜、爱护,注意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准转借、送人。学生证不准擅自涂改。

三、在每个学期开学初的第一个月内为学生证的注册时间,各班以班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学生证无效。

四、学生如将学生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教务处报失,写明遗失或损坏的原因、时间、地点。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方能补领。

五、学生丢失的学生证在补领后又找到时,应将找到的学生证交回教务处注销。学生一人不得持有两个学生证。

六、学生如将学生证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一经查出,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七、学生证中学生假期“乘车区间”一栏内的到达站名,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如果家庭所在地变动,需要更改时,必须由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交教务处办理。

八、学生毕业或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所在学校教务处注销。如确属丢失,必须写明丢失原因。

九、凡拾到学生证的,应即交学校教务处。发现冒用他人学生证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同济中学教务处

学生证管理办法

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本科生学生证和校徽的管理办法

学生证检讨书

学生证申请书

学生证管理制度

佩戴学生证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

专科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

学生证遗失证明

学生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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