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荆门一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厂区
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荆门一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厂区道路工程
合同编号:HJRD—AZ—2012--
施工地点范围: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新生村(华能荆门热电联产工程厂区)
二、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查,并提交复印件存档。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
2、施工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3、有关近期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对该项工程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管理措施和施工方案。
5、本安全文明协议书附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报表。
三、协议内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工程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双方遵照履行。
四、具体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甲、乙双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必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员。
对乙方人员违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等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人员违章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本工程施工现场,并进行以下工作:
1、乙方的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负全责,确保文明施工认真执行。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不对工地附近居民产生干扰。
2、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和法规。
3、乙方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一经动工,表示该施工单位的施工场
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4、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5、乙方施工人员应使用符合工程现场要求、劳动条件所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甲方安全监察部门的确认;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全面负责本工地施工作业的安全,保证工地和工程施工中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9、乙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同时从工程合同总价中第一笔进度款提取0.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预扣安全保证金)。工程竣工后,甲方退还乙方扣除罚款后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含利息)。甲方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并依据《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接到甲方违章处罚通知单后,两日内到甲方财务部缴纳罚金。
10、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订立协议的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应按国家和电力建设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