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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1 23:34: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芜湖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1

一、规划总则.................................2

(一)规划目的 ............................2

(二)规划依据 ............................2

(三)规划范围 ............................3

(四)规划期限 ............................3

二、规划背景.................................4

(一)市域概况 ............................4

(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4

(三)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

(四)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8

(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

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2

(一)市域发展定位 .......................12

(二)指导原则 ...........................12

(三)规划目标 ...........................13

(四)基本策略 ...........................15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6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

五、土地利用区域调控........................27

(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7

(二)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32

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5

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37

八、芜湖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土地利用控制40

九、土地整治................................41

(一)土地整治目标 .......................41

(二)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项目 .............41

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44

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7 附 表......................................51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2号)、《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等有关规定,编制《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总结芜湖市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分析芜湖市土地利用形势,阐明芜湖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战略构想和总体目标,制定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调控政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确定中心城区和三县土地利用方向、用地规模与布局,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芜湖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统筹市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芜湖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0.《关于稳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261号)

1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3.《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4.《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16.《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17.《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19.《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0.《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规划等。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包括市区、三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规划总面积3362.55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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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背景

(一)市域概况

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地处东经117°58′~118°43′,北纬30°38′~31°31′之间,东与宣城市相邻,西与巢湖市隔江相望,西南与铜陵市、池州市相连,北与马鞍山市相接。临江近海,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境内北部以平原为主,属长江中下游平原组成部分。南部以岗地和丘陵为主,其间分布较为宽广的青弋江和漳河等河谷平原。

2005年,全市总人口236.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8.63万人,城镇化水平54.30%,人口密度704.46人/平方公里。近年来,全市经济发展迅速,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以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新材料三大支柱产业为龙头,装备制造、机械加工、纺织服装、生物药业等相关产业为主导的发展速度快、集中程度高、竞争实力强的产业体系。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402.4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7736.25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50:53.00:39.50。

(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336255公顷。农用地2689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8%,其中:耕地141600公顷、园地3802公顷、林地72550公顷、牧草地199公顷、其他农用地50801公顷;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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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451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7965公顷(城镇用地620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3225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853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610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040公顷;其他土地221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1%。

2.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耕地主要分布在市域东南部及东部;城镇工矿用地集中分布在市域北部;林地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南部与东南部。

——农用地比重大,垦殖率高。农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9.98%,其中:耕地占农用地面积的52.65%。土地垦殖率42.1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建设用地由1996年的37630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45106公顷,年均增加831公顷。

——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全市其他土地面积22198公顷,大部分为河流与湖泊水面,可被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少。

(三)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1.规划实施基本成效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1998年编制完成,1999年3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上轮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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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工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用地,促进了芜湖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各项建设占用耕地712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854公顷,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26000公顷。

——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为经济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规划实施期间,芜湖长江大桥、芜马高速、芜宣高速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用地等均依法得到保障,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用地效益。规划实施期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用地方式转变,地均GDP由1996年的3.93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11.97万元/公顷。

——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减缓了耕地锐减态势。规划实施期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170公顷,异地代补684公顷,总计补充耕地7854公顷,完成规划目标的95.78%,减缓了耕地锐减势头。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规划实施期间,全市通过生态退耕、涵养水源、土地整治、小流域治理以及生态市建设等措施,遏制了水土污染趋势,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规划实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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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耕地保有量未达到规划目标。上轮规划确定全市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198公顷,至2005年全市实有耕地面积为141600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共减少耕地20768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减少耕地7793公顷、灾毁减少耕地65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519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120公顷。同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170公顷,增减相抵共减少耕地13598公顷。耕地保有量低于规划确定的目标。

——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上轮规划将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人口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布分解到各县、区。由于各县、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性,项目选址位臵不确定性及市域发展战略调整等因素,导致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用地在空间布局上存在矛盾,建设用地指标未能得到充分使用,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农村居民点建设和控制引导力度不够。上轮规划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10170公顷,规划实施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实际净减仅985公顷。一方面是由于规划实施期间,相关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的激励机制尚未健全,规划对农村居民点复垦难度预测不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规划对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安排缺乏有效引导,对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的合理需求考虑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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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轮规划实施中修改、调整频繁。上轮规划虽经充分论证,但项目建设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一是列入规划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在实施阶段因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产生偏移;二是特殊区域用地管制缺乏弹性,在规划编制阶段难以准确定位。上述因素导致规划实施过程中修改、调整较多。

——生态建设理念在规划中未能充分体现。上轮规划编制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停留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模式上,未能统筹布署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工作,对于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环境的影响、不同环境敏感区土地利用方式与强度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在规划用地布局、分区管制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缺少明确的控制内容和管制措施。

(四)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农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农用地所占比例最大,但田块零散、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较低,利用效率不高。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受地形地貌及机场、铁路等因素的制约,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商业集聚度分布不均,交通不畅,用地布局不尽合理。

——农村居民点占地大,分布零散。农村居民点户均占地面积大,点多、分散、布局乱,亟待整理。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05年全市地均GDP为11.97万元/公顷,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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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农业生态环境失调,土地质量下降。受耕作方式、工业污染、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农业用地生态环境失调,土地质量不同程度下降。

(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未来十五年,既是我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凸显期。必须充分认识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为保障发展、保护耕地作出战略性安排。

1.机遇

——“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拓展发展空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随着“中部崛起”战略、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我市发挥综合优势,提升区域经济地位,增强整体竞争力。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芜湖市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确立了芜湖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的核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地位,赋予了“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政策,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进入了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模式,在区域竞争中占据制高点,为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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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供了条件。我市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泛长三角地区大型综合性城市,在交通东连、要素东引、产业东接、服务东借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势,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潜力巨大,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重大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奠定了基础。规划期内,宁安城际铁路、合芜杭客运专线、合福铁路、宁芜铜电气化改造(宁芜线、芜铜线)、华东二通道电气化改造(芜宣杭线)、溧芜高速(芜雁段)、铜南宣高速(南陵段)、徐福高速、长江公路二桥、芜申运河、青弋江分洪道、漳河航道整治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奠定了基础。

——试点政策为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提供了良好环境。我市相继被批准为全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城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芜马同城化发展和建立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试点城市。试点政策的实施,为提高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升土地管理水平提供了良好环境。

2.挑战

——人地矛盾尖锐,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因非农建设占用、退耕还林以及灾毁等,耕地保有量从1996年的151998 公顷下降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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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141600 公顷,人均耕地由0.071公顷下降至0.06公顷,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规划期内,随着人口增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之土地后备资源匮乏,人均耕地将进一步减少,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土地供给矛盾突出。到2010年和2020年,我市城市化水平将分别达到64%和80%,城镇工矿用地需求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高水平;基础设施的建设,交通、能源、水利等用地将进一步增加;生态建设和旅游业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由于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类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任务艰巨。城镇工矿用地中绿地、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偏小,闲臵、空闲、批而未用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偏大,结构松散,布局不合理。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任务艰巨。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突出。由于资源型产业结构一时难以转变,节能减排、耕地生态功能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任务将十分繁重,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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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一)市域发展定位

规划期内,抢抓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乘势而上,全力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载体,争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龙头,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标兵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表率,将芜湖建设成为国内外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大城市。

(二)指导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2.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节约高效的转变。

3.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整合城乡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5.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总体要求,完善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和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咨询机构,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和监督。

(三)规划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至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6900美元;至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至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

——至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进一步得到巩固,基本普及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三大体系逐步建立,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得到加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达到20平方米和35平方米;全市总人口约29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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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收入达15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800元,城镇化水平提升到64%。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约357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23000元,城镇化水平达到80%。

2.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耕地保护目标。至2010年、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40950公顷和139923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17735公顷。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高。

——建设用地总规模。至2010年、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51616公顷和59091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至2010年、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42434公顷和46391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241公顷和29998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至2010年、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分别控制在7184公顷和1684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4569公顷和11280公顷。

——土地整治目标。2006-201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4569公顷;2011-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6711公顷。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至201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5平方米,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150万元/亩、100万元/亩;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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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180万元/亩、120万元/亩。

(四)基本策略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相统一,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

——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持农用地基本稳定,提高耕地质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逐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对闲臵、低效建设用地的处臵力度,强化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提高各类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适当增加林地面积,提高土地生态保育功能,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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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2689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8%。至2020年,全市农用地2645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67%。

——耕地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141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11%。2006-2020年,建设占用减少1128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1088公顷,灾毁减少589公顷,共减少12957公顷;期内开发宜耕荒地增加2766公顷,农地整理增加7762公顷,村庄整理增加460公顷,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增加292公顷,共增加耕地11280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耕地1677公顷。至2020 年耕地面积13992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1.61%。

——园地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为3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2006-2020年建设占用减少27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86公顷,灾毁减少100公顷,共减少663公顷;期内开发其他土地增加11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472公顷,村庄整理增加29公顷,共增加园地612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园地51公顷。至2020年园地面积37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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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725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8%。2006-2020年各项建设占用减少95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64公顷,灾毁减少97公顷,共减少1414公顷;期内开发宜林荒地增加236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1285公顷,城镇村绿化等工程增加913公顷,共增加4567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林地3153公顷。至2020年林地面积7570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51%。

——牧草地

2005年全市牧草地面积1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2006-2020年各项建设占用减少1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8公顷,共减少38公顷;期内开发其他土地增加2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14公顷,共增加37公顷。增减相抵,牧草地净减少1公顷。至2020年牧草地面积19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6%。

——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50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0%。2006-2020年各项建设占用减少235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8908公顷,灾毁减少51公顷,共减少11316公顷;期内开发其他土地增加344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1141公顷,农居点整理增加114公顷,土地复垦增加777公顷,共增加5478公顷。增减相抵,其他农用地净减少5838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449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37%。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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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451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1%。至2020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59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7%。

——城镇用地

2005年全市城镇用地面积62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2006-2020年基础设施占用等减少255公顷;新增城镇用地69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加7060公顷,共增加14041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13786公顷。至2020年全市城镇用地面积199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4%。

——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3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1%。2006-2020年共减少8298公顷(其中,基础设施占用10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减少6540公顷,整理为农用地减少717公顷);期内,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309公顷,建设用地内部挖潜157公顷,共增加1466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6832公顷。至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6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8%。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8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4%。2006-2020年共减少1718公顷(其中,基础设施占用600公顷,转为其他类型建设用地252公顷,复垦为农用地656公顷,废弃210公顷);期内新增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996公顷,建设用地内部挖潜1194公顷,共增加3190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72公顷。至2020年全市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0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8%。

——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6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2006-2020年共减少2150公顷(其中,基础设施占用199公顷,转为其他类型建设用地997公顷,复垦为农用地893公顷,废弃61公顷);期内新增交通水利用地5464公顷,建设用地内部挖潜1994公顷,共增加7458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5308公顷。至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1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

——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至2020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91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增2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221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1%。2006-2020年共减少10685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970公顷,开发为农用地8715公顷),期间增加1115公顷。增减相抵,净减少9570公顷。至202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26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市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各类特殊保护区用地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特殊保护。严格控制对天然林、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形成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水面和基本农田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着力在农田生态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效果。规划期末,具有基础性生态功能的耕地、林地、水域和部分其他土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重点建立沿江水域生态保护区、东部平原水网生态保护区、西南部丘陵生态保护区、矿山生态保护区四大生态保护区域,因地制宜地进行差别化生态建设。

——合理布局沿江水域生态保护用地。规划期间,在长江沿岸布臵不低于500米宽的生态保护带,主要用于吸收富营养化物质,阻挡、过滤泥沙,保持水土。同时,大力建设沿江防护林体系,保护长江湿地生态系统;建设高标准防洪排涝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设立永久性水源保护地。

——优化布设东部平原水网生态保护用地。市域东部、东南部地貌类型以岗地、平原圩区和沿江洲滩地为主,青弋江、水阳江、漳河大小支流贯穿其中,黑沙湖、龙窝湖、奎湖散布其间。规划期内,沿铁路、高速公路、公路、水系两侧布臵不小于50米的防护绿廊;充分利用滩地、河堤、圩堤、沟渠进行生态防护林建设;因地制宜进行林渔、林农相结合,实现农田林网化、河沟渠坡面植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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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优化西南部丘陵生态保护用地。市域西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积极保护现有的山体植被,大幅增加风景林地面积,修复受损或退化的生态景观,恢复自然生态风貌。规划期间,保障瘌痢山人字洞与人类遗址自然保护区、大工山古铜矿冶炼遗址自然保护区、马仁森林公园、西山景区、凤凰山风景名胜区等不同等级的生态保护区用地,形成多样的丘陵生态保护体系。

——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市域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繁昌县、南陵县,规划期内,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规划期间,完成长龙山、白马山、顺风山、大工山等地区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快矿山布局的调整,提高矿山开采技术水平,做到布局合理、开采有序、及时复垦还绿。

2.保持耕地与基本农田稳定 ——保持现有耕地的布局

重点保护南陵县、繁昌县、芜湖县的优质耕地。规划期内,全市耕地面积减少1677公顷。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耕地面积比2005年减少6597公顷,三县规划耕地面积比2005年增加4920公顷(其中,繁昌县增加819公顷,芜湖县增加1402公顷,南陵县增加2699公顷)。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2939

3、17700公顷、31573公顷和61256公顷。现有耕地除少量用于建设占用预留外,一般不改变用途,规划期内保持耕地布局的基本稳定,主要集中布局于南陵县许镇镇、弋江镇、家发镇,芜湖县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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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镇、六郎镇、方村镇,繁昌县孙村镇、繁阳镇、平铺镇以及三山区、弋江区等地。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成果,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以及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绿色开敞空间保留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低等别、质量较差、严重沙化不宜农作、因损毁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以及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1)基本农田核减

2005年芜湖市基本农田面积为126000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持在117735公顷,全市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为826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核减9322公顷,繁昌县核减700公顷,芜湖县核减975公顷,南陵县增加2733公顷。

(2)基本农田调出

在核减的基础上,全市又调出基本农田3842公顷,为中心城区、各城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以及中心村发展留足空间,占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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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26%。其中,中心城区调出1009公顷,繁昌县调出299公顷,芜湖县调出1448公顷,南陵县调出1086公顷。

(3)基本农田调入

全市共调入基本农田面积3842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26%。其中,中心城区调入1009公顷,繁昌县调入299公顷,芜湖县调入1448公顷,南陵县调入1086公顷。

3.合理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调整园地面积。园地发展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控制园地发展规模,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净减少51公顷,其中市区减少2公顷,繁昌县减少9公顷,芜湖县减少9公顷,南陵县减少31公顷。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区域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在沿长江、青弋江、水阳江、漳河流域等重要生态区域,建设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在立地条件好的“四旁”闲地,建设一批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重点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林粮间作工程、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平原绿化工程、“兴林抑螺”工程、绿色长廊建设工程等六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铁路、公路、河渠及重要堤防的生态廊道网络。在增加林地面积的同时,着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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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有林地的管护水平,加强对疏林地、灌木林等低效林地的改造,提高森林蓄积量。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3152公顷,其中市区增加211公顷,繁昌县增加1146公顷,芜湖县增加190公顷,南陵县增加1605公顷。

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仅减少1公顷。到2020年,全市牧草地198公顷,主要集中在繁昌县,占全市牧草地的89.58%。

4.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推进工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组团的协调性。

——组团式布局城镇工矿用地

坚持市域一体、统筹兼顾、组团发展,规划芜湖市域基本形成“135”现代城镇体系,即1个中心主城区,3个副中心城区,5大中心城区组团。中心主城区以中江大道为枢纽,形成城中、城北、城东、城南与三山五大组团,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成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三个副中心依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重要航道,形成湾沚、繁阳、籍山三大组团,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市未来新城区。

按照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先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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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规划安排城镇工矿用地19500公顷;重点保障副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扩大其区域影响力;合理增加中心镇建设用地,保障其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其他小城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用地规模。

——适度集中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全市现有486个行政村,其中市区121个,三县共365个。规划期内,结合市域村庄布点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规划逐步将现有的1万多个自然村落,整合与引导建设成为1000个左右“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优化市域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推动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协调布设交通运输用地

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市交通建设用地。

公路:规划形成“三横三纵”九大高速公路走廊,并在芜湖境内形成“井”字型外环高速循环路线。重点建设溧芜高速公路(芜雁段)、铜南宣高速公路(南陵段)、徐福高速公路等;拓宽改造九华北路(G205国道)、S321省道澛港至黄浒段、G318国道南陵至青阳段、S216省道新港至南陵段、芜屯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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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围绕“扩能、改造、提速、增效”方针,提升芜湖在华东地区的铁路主枢纽优势。规划期间,新建宁安城际铁路(芜湖段)、合福铁路、合芜杭客运专线等,积极引导铁路路网布局节约用地。

水运: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芜申运河为芜湖水运对外主通道,挖掘和利用港口资源,在芜湖形成“十”字航运骨架。规划期间,重点建设海螺繁阳专用码头、中外运芜湖码头、芜湖汽车滚装码头和荻港综合码头等,扩建裕溪口煤码头、朱家桥外贸码头、三山海螺港务码头等。

民航:规划近期主要依托南京禄口机场、合肥骆岗机场,建设禄口机场皖南航空服务中心及民用侯机楼;远期启动芜湖机场建设。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规划期内新建青弋江分洪道、芜湖闸、澛港闸,提高青弋江的通航能力;继续开展对扁担河水系、漳河水系、水阳江水系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水利设施。

——统筹布局其他建设用地

芜湖市是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第二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文化底蕴和环境优势。规划到2020年,形成以芜湖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滨江景观带、青弋江景观带为轴线,以三县为外围,构建以点带线、以轴拓面、有序展开的旅游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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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土地适宜性和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结合芜湖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发展战略,将市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七类土地利用功能区。

1.基本农田集中区

全市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12994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64%,受保护基本农田117735公顷,主要集中在南陵县东北部、青弋江流域、漳河流域等区域,其他县、区也有不同数量分布。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最重要功能是为粮食生产服务,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补划同质等量的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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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耕地,禁止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2.一般农业发展区

全市划定一般农业发展区3782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25%,各县、区均有不同数量分布。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的主要功能是农业生产及农业生产配套服务,包括农村居民点、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耕地必须优先发展农业,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适应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趋势,促进土地集中,扩大农民的耕作半径,有序对区内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合并,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点用地零散、利用粗放的格局,重点治理空心村和闲臵房屋,增加区内耕地面积。

(4)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等活动。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区内耕地的,应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由用地单位或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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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相当的耕地;无条件开垦的,要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耕地开垦。

3.林业发展区

全市划定林业发展区646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23%,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南部丘陵岗地区,少量分布在东南部丘岗地带。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为林业用地。

(3)林业用地区内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严格限制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

4.城镇村发展区

全市划定城镇村发展区6546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00%,主要分布在芜湖市中心城区、三县县城区和中心镇区。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主要功能是进行城镇村建设,发展二三产业,为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用地和一定数量的生态用地,促进城镇村人居环境的优化。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区内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3)加大对区内低效建设用地尤其是城中村及闲臵土地等整顿治理的力度,重视对地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促进城镇村各类用地功能的合理分布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区内不安排基本农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山体、水体等,加强对工业“三废”的处理。

(6)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同时鼓励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5.独立工矿区

全市划定独立工矿区298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89%,主要分布在市区和繁昌县,其他各县、区也有不同数量的分布。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主要功能是进行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城镇村发展区内配臵的工业用地,其利用必须符合工矿建设规划。

(2)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独立工矿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臵地和废弃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劣质耕地。

(4)严格控制独立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用地。

(5)保护和改善周边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6)规划占用的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6.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全市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4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1%,主要分布在漳河及青弋江流域两侧,以及陶辛、何湾、许镇等镇域的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核心区。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化文物保护区等。

(2)严格控制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允许适度建设与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相关项目的配套设施,禁止房地产开发或工业开发,对于区内现有的工业企业要逐渐清退。

(3)区内应将保护放在首要位臵,在保护优先的原则下适当进行开发,充分利用生态及自然资源,积极发展现代生态特色农业、生态旅游业。

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全市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99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30%,主要分布在何湾、家发等镇域局部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曹姑洲等区域。

本区土地调控政策为:

(1)区内土地的主要功能是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以及主要河湖的泄洪滞洪区。

(2)区内以保护为主,允许建设防洪、防灾的配套设施,其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严格限制区内其他各项建设活动。

(3)区内工矿企业及农村居民点应逐渐搬迁,农业生产应逐步转为保护性生态用地。

(二)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1.土地利用方向

芜湖县将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木器包装、船舶制造、文化等产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都市观光农业,重点加强和平生态公园、陶辛水韵等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区内重点保障湾沚镇、六郎镇、陶辛镇等重点镇发展用地。

繁昌县将重点发展水泥建材、纺织服装、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等产业,积极培育建材及制品装备、新材料、电力能源、石油化工等新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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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业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重点加强矿山废弃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以及平铺镇、孙村镇、峨山镇等地原生生态农业系统的保护。区内重点保障繁阳镇、荻港镇、孙村镇、新港镇等重点镇发展用地。

南陵县将继续实施生态型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采掘业及深加工、机电塑一体化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东部生态农业经济区、中部综合经济区、西部生态农林旅游经济区,重点加强漳河、青弋江、奎湖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区内重点保障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工山镇和何湾镇等重点镇发展用地需求。

2.土地利用指标分解

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所明确的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区域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综合三县土地利用方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战略、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县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县级行政辖区的土地利用调控。规划期末,繁昌、芜湖、南陵三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7700公顷、31573公顷和61256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不低于15625公顷、27495公顷和542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8853公顷、8973公顷和12317公顷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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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在本《规划》的指导下,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提高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能力,加强与本《规划》的相互衔接,促进形成全市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3.县城土地利用空间调控

湾沚镇:用地发展方向是在现状城区基础上主要向东发展,其次向南、北发展,北跨杨黄公路至高速新竹服务区,东至九三路,南至南湖路附近,西至青弋江。规划形成“一心五区”的用地布局结构,即县城中心、老城区、城东工业区、高速公路东部工业区、城南科教文化区、城南居住区。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规模在30.85平方公里以内。

繁阳镇:用地发展方向是积极拓展县城区发展空间,南至沿江高速,东为滁黄高速及县域边界,北至繁阳镇域边界,向西大部至繁阳镇域边界。规划形成双组团式空间结构,分别为繁阳南区和繁阳北区,以芜铜路为双组团之间的联系主轴。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规模在24.64平方公里以内。

籍山镇:用地发展方向主要是向西、南方向发展,东至新205国道,北至铜南宣高速公路,西至徐福高速。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区、一组团”的空间结构,即城镇公共中心,依托漳河、后港河两条自然水系形成的生态廊带,城中区、城东新区与西部工业区,城北工业组团。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规模在28.81平方公里以内。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综合考虑未来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方向和城镇化格局,科学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在市域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该区面积46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0%,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县城区及中心镇区等区域。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面积168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主要分布于三山区、鸠江区东部、弋江区南部、湾沚镇东北部和东南部、籍山镇北部和西北部、繁阳镇北部等区域。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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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程序办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该区面积26756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9.57%,市域各县区均有不同数量分布。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该区面积5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主要分布在马仁森林公园保护区、河湾镇及工山镇地质灾害防控区等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建边界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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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一)中心城区定位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双核城市,长江中下游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大城市。

(二)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期间,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为“东扩南进,中部提升”,即:向东跨过扁担河至万春圩区拓展,重点建设城东新区;向南沿九华南路往弋江区中部与南部发展,重点建设城南组团;向西南沿长江与芜铜铁路往三山区方向拓展,重点建设三山组团。

(三)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28949公顷,其中用地规模控制在19500公顷以内。

(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工业用地布局在城市核心区、城北组团、城东组团、城南组团、三山组团五大区域;居住用地重点布局在城中区和城南区,城东、城北和三山组团则以居住配套为主;仓储物流用地规划建设国际性物流中心、区域性物流中心、市域性物流中心三级体系;特殊用地则在现状基础上完善配套、优化环境,减少对城市建设的负面影响;公共设施用地中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体育用地、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等用地布局遵循《芜湖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相关定位要求。

(五)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中心城区用途管制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发展趋势判断、空间拓展模式、主要发展方向、基本农田调整潜力、农村居民点增减挂钩潜力等因素,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并在规划区域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类管制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差别化管制政策。

——允许建设区:该区规模控制在19500公顷以内。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划定的可以作为城镇建设的区域,其边界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具体位臵为:

1、主城片区:东至木龙村以东,南至石硊村东南部,西至长江,北至市界。

2、三山区主片区:东至中沟村,东南至西湖村,南至周赵村,西南至白象村,西至中心城区与繁昌县的县界,西北至长江,北至天桥村,东北至螃蟹矶村。

3、三山区峨桥街道办事处片区:东至漳河,南至鲁村,西至岳山村西部,北至芜铜铁路。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有条件建设区:该区规模控制在13309公顷以内。在不突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的区域,其界限是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具体位臵为:

1、鸠江片区:东至青山河,南至青弋江,西至扁担河,北至大闸村。

2、弋江片区:东至沿江高速,南至龙华村,西至芜南路,北至青弋江。

3、三山片区:东至漳河,南界和西界至中心城区与繁昌县的县界,北至长江。

——限制建设区:该区规模为54906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中心城区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禁止建设区:该区规模约为368公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安排开发建设用地项目,其边界为建设用地禁建边界,主要包括曹姑洲和新洲两个江心洲。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八、芜湖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土地利用控制

(一)战略定位

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出口加工贸易业转移承接地,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增长极,皖江示范区率先崛起的引领区,芜湖市更加开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现代化新城区。

(二)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

芜湖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位于芜湖中心城区西部,由三山区部分地块和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部分地块组成,规划总面积14.97平方公里。其中:三山区地块规划面积10.15平方公里,即由小江—峨溪路—临港大道—莲花湖路—长江岸堤围合的区域;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地块规划面积4.82平方公里,即由支经一路—纬七路—支经四路—支纬二路—经五路—纬五路—化工大道—裕民路围合的区域。

(三)产业布局

1、三山区地块。产业以建材、铸管、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制造为主。

2、长江大桥地块。主要发展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规划将MTO项目、芳烃项目布局于化工大道的东部,将离子膜烧碱项目、CPP项目布局于化工大道的西部;同时将大用水项目尽量靠近长江进行布局。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目标

在适应生态环境建设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结合市域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充分考虑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统筹安排”的原则,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损失的耕地,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规划2006-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569公顷以上;2011-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6711公顷以上。

(二)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项目

1.土地整理

规划期间,大力开展农用地结构调整,综合整治道路、林网、沟渠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实施繁昌县东南部、南陵县北部和芜湖县西部等区域农用地整理项目;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循序渐进”的要求,组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臵宅基地整理力度,推进迁村并点、退宅还田,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节约水平,重点实施南陵大浦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籍山镇,芜湖县六郎镇、陶辛镇等区域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期内,实施峨桥中心土地整理项目、浮山海观土地整理项目、新淮大一圩土地整理项目、峨山镇土地整理折抵项目、荻港镇庆大村南园土地整理折抵项目、平铺镇新林土地整理折抵项目、荻港镇新东村土地整理折抵项目、繁阳镇新合土地整理项目、许镇镇民合村土地整理项目、弋江镇排湾村土地整理项目等土地整理重点项目。

2006-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3059公顷;2011-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5163公顷。

2.土地复垦

规划期间,按照改善生态环境、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安排,重点对市区的砖瓦窑厂用地、三县取土场与挖损压占土地以及繁昌闭坑矿山用地进行复垦。

规划期内,实施芜马高速沿线土地复垦工程、芜宣高速沿线土地复垦工程、皖赣铁路沿线土地复垦工程、火龙岗镇新义村土地复垦项目等工矿废弃地复垦重点项目。2006-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32公顷;2011-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59公顷。

3.土地开发

规划期间,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开发青弋江流域、漳河流域、七星河流域和东南部丘岗地区。

规划期内,实施漳河上游土地开发工程、方村镇王埂村土地开发项目、陶辛镇东莞村土地开发项目、平铺镇杨坝土地开发项目、平铺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镇西滩头土地开发项目、新港镇泥埠村土地开发项目、新港镇矶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孙村镇四兴坝土地开发项目、孙村镇上漳滩土地开发项目等其他土地开发重点项目。2006-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378公顷;2011-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389公顷。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一)能源与环保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超前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能源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芜湖核电站、4座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9座220千伏变电所、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热电厂以及相关能源辅助设施、城东污水厂及配套管网、繁昌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南陵县污水处理厂等用地需求。规划期内,芜湖市能源与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约30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49公顷。

(二)交通用地

依据经济发展战略和空间资源布局,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综合运输为核心,以区域协调、内外畅通、城乡统筹、超前建设为方针,在充分发挥公路运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铁路运输和水运,合理适度发展管道运输;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构建以高速公路为主通道,市域快速通道、长江黄金水道、内河干线航道、城际快速铁路为主骨架的公铁水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规划期间交通项目用地共增加4477公顷,占用耕地2388公顷。

铁路:新建宁安城际铁路、合福铁路、合芜杭客运专线等,改造皖赣铁路、宁芜铁路、芜铜铁路,与国家高速铁路和区域城际铁路网连接,形成与长三角区域等主要中心城市之间的高速铁路网络。

公路:重点建设徐福高速、溧芜高速(芜雁段)、芜湖长江公路二桥、铜南宣高速(南陵段)等高速公路,改扩建三环路、弋江路、

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G20

5、G

318、S

321、三荻公路、S

216、S320、芜太路及市域农村公路等。

航运与港口:重点建设芜申运河芜湖段、荻港港区庆大圩作业区与卢南作业区、三山港区、新港港区、新港港区高安圩作业区海事巡航救助基地、南陵港区、湾沚港区、清水港区、苏子港区、金江物流码头、建华管桩与富鑫钢铁码头;扩建裕溪口煤码头、朱家桥外贸码头、三山海螺港务码头等码头。

民用机场:结合沿江城镇带发展和芜湖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争取建设民航芜湖4D级支线机场,规划拟选址位于南陵县家发镇境内、省道216东侧,项目占地约300公顷。

(三)水利设施用地

以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以确保防洪减灾、水环境保护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保安、水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水利、水管理服务四大体系。规划期内,重点新建青弋江分洪道(改道线路全长约47.28公里)、芜湖闸、澛港闸,实施扁担河综合治理、水阳江综合治理、漳河综合治理和市域中小河流治理,城市防洪治涝工程、城市防洪墙改造、城市水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规划期间全市水利设施项目用地共增加298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51公顷。

(四)其他建设用地

围绕将芜湖市建设成为集观光、休闲、度假、商贸、美食、红色、节事活动等多种产品为一体的长江沿岸最具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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