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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

发布时间:2020-03-03 13:24: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田县2012-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各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增强办学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评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各学校(一中、二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另行制定考核方案)

三、考核方式

学校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三线考核,采取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公众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教学管理”主要考核学校管理、教学常规、教研培训及政令畅通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教学成绩”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考核内容

(一)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总分100分,折合为60分)

1.学校管理(19分)

(1)健全各类组织机构(1分)

学校校委会、党支部、教代会、工会、计生、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各类组织机构健全,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工作,有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活动。每少一个机构扣0.1分,未按计划开展活动每次扣0.2分。(由各业务股室根据各学校上报的机构文件及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虽有文件,但平时工作没实施的视作无机构。)

(2)领导班子配备(1分)

学校校长的配备符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学校按核定编制和程序配备行政领导班子。出现超编配备或不按程序配备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该项不计分。(由人事股负责考核)

(3)领导班子授课、听课、参加教研活动情况(2分)

学校校长每周上课不少于4节、听课不少于2节;其他行政班子成员按照职称评定时的科目上课(特殊情况经教育局批准除外),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和培训活动。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未上课的,该项不计分;校长每周上课少于4节的,每少1节扣0.5分;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听课少于2节的,每少1节扣0.2分;未按规定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的,每人次扣0.2分。(由基教股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计分)

(4)制度建设(1分)

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学校行事历并落实到位。每少一项制度扣0.5分,有制度但未执行的,视作无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5)绩效考核工作(2分)

①绩效考核方案符合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且经全体教师会议或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0.5分)。考核方案未经全体教师会议或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的,该项不计分。(各学校绩效考核方案需在每期开学1个月内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备案。由计财股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绩效工资的发放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执行(1.5分)。凡因绩效工资发放不合理导致教师信访,经查属实的,该项不计分。(由计财股负责考核)

(6)政令畅通(3分)

按要求参加县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培训(1分),上报各类报表、数据、材料(1分),完成教育网站的发稿任务和教育报刊、教育期刊征订任务(1分)。开会、培训、人员抽调、每缺1人次扣0.2分,迟到或早退1人次扣0.1分;每缺报1次材料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教育网站的发稿任务和教育报刊、教育期刊征订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由各业务股室每月将相关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汇总考核)

(7)班主任建设(2分)

学校对班主任工作有培训、有指导、有评价,班主任处理偶发事件及时有效;班主任要有工作手册,有计划和总结,对学生情况、学生工作、家访等情况有较详细的记载。班主任手册记录不全扣0.5分。(由基教股根据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8)完善学校工作内部督查制度(3分)

完善学校校务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对班级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登记好校务日志并公示(1分),每缺1次扣0.1分;完善教学常规及教师管理督查制度,每周公布一次教师出勤,每两周对教师上课、备课、作业批改、参加教研、培训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记入教师档案,督查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2分),每缺1次扣0.5分。(由教育督导室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9)职中招生情况(仅考核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初中学校2分,九年一贯制学校1分)

完成职中招生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比例计分。(由职成办进行专项考核)

(10)辖区幼儿园和村小管理情况(仅考核乡镇中心小学、县城各完全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2分,九年一贯制学校1分)

①落实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管理、指导职能,明确一名副校长负责联系,坚持每两周对辖区幼儿园的保教、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和指导,并有记录;辖区内幼儿园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分)。每少1次督查指导扣0.2分,辖区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每例扣0.5分,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项不计分。(由职成办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加强对村小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联系,每两周至少到村小进行一次督查指导;村小管理规范,经费足额拨付,按要求开足所有课程,教学时间保证,校园环境优良(1分)。每少1次督查指导扣0.2分;村小未按规定开足课程扣0.5分,教学时间不保证扣0.5分,校园环境不好扣0.1—0.5分。(由教育督导室根据领导和股室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11)社会治安综治及人口计生工作(2分)

①落实一把手对计生、综治、信访工作负总责制度,年内不出现违法多生育、越级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及社会治安等事件(1.5分)。每出现1例违法多生育、到省赴京上访及社会治安事件该项不计分,每出现1例因工作失误出现的到县上访事件扣0.5分。(分别由工会、法制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抓好计生综治工作,按时上报学生相关信息,按规定开设人口理论课和落实计生优惠政策(1分,一项不落实扣0.5分),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参加孕环情普查(0.5分,按比例计分)。(由工会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2.教学管理(38分)

(1)德育工作(6分)

①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校特色的德育工作5年规划和学期计划并落实(1分)。每期开学2周内将学期计划交基教股。每缺一项扣0.2分。每周一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和国旗下的讲话活动(雨天除外),每少1次扣0.1分。成立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和阵地,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家庭有不健康因素和有不良心理倾向学习压力过重的学生档案,每周至少有一次由班主任或心理辅导老师对上述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或帮助活动,无机构、阵地或学生档案的分别扣0.5分,未开展活动扣0.5分。(由基教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德育活动开展(1.5分)。学校按照学期计划开展好相关德育活动,活动主题鲜明,特色凸显,每周对学生进行1次以上养成教育(1分),每少一次活动扣0.2分;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以上德育主题活动(0.5分),每少1次扣0.2分。(由基教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③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卡或记录袋(1分)。每少1人未建立扣0.1分。(由基教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④组织开展好“家长会日”和“千师访万家”活动(1.5分)。未组织“家长会日”活动扣0.5分;每期至少进行1次以上家访(包括电话家访),每少1人次扣0.1分。(由基教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⑤成立家长学校,积极参与示范性家长学校创建活动(1分)。未成立家长学校不计分,每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活动,每少1次扣0.5分。(由教育工会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2)课程管理及学生用书管理和办学行为规范(1分)

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按上级规定为学生选用教材及教辅用书,不得强迫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各类资料和教辅用书;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成建制补课和有偿家教等。否则,该项不计分。(由基教股、纪检监察室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3)教师备课及作业批改(6分)

教师备课认真及时,无抄袭现象,教案与学案分离,教案指导性强,上课不备课、假备课或上课内容与备课内容不一致的,每发现1例扣0.5分,多扣不限。学生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仔细,未批改作业或批改有明显错误的每发现1例扣0.5分。(由基教股根据领导及股室的经常性督查情况汇总考核,原则上每期对每所学校督查的次数不得少于5次)

(4)学情检测(2分)

定期按要求进行学情检测,各科任教师应分年级、科目、班级及时写出试卷分析、学情分析,全面评估学生学习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组考、保密的扣1分/次;监考责任不落实,导致学生考试舞弊未发现或已发现但未按要求通报和处理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教务处做好期中、期末测试情况分析及整改措施。每缺一次扣1分。(由教研室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5)实验教学(3分)

合格学校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90%以上;非合格学校初中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小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80%以上,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60%以上,且资料齐全。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由电教馆经常性地督查学生分组实验的情况记录、演示实验通知单、分组实验通知单和教师的分组实验备课等情况进行考核)

(6)教师上课(8分)

全面推行新课改(4分),课改班级覆盖面达到80%的计4分,低于80%的,每减10%扣1分,低于50%的取消学校集体及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的综合评先评优资格。教师上课准备充分,目标明确,教学语言文明规范,有教案和学案,效果好(4分)。以教研室组织的随堂听课评价等次作为评价标准。(由教研室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7)教研活动(4分)

每学期初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并上交到教研室;每周分年级或科目组织1次集体备课(1分),每少1次扣0.25分;每两周组织1次教研活动(1分),每少1次扣0.25分;每年完成1个以上教研课题(1分);按县教育局要求开展好全员教学大比武活动,县城中小学每期举行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未组织开展扣1分;按要求完成外派教学观摩、培训任务,每少1人次扣0.2分;未按要求上传基础教育网资料的,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上升10个百分点加0.1分。(由教研室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8)校本培训(2分)

每学期初将校本培训计划上交到人事股,并按计划执行;每2周至少组织1次校本培训活动(包括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师德修养、教学观摩等)。每少1次扣0.5分。(由人事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9)课外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3分)

①通过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展学生兴趣活动(2分)。学科兴趣小组健全,包括语文、数学、理化生、政史地、音、体、美、科技等,初中五种、小学三种视作齐全。课外活动有计划,有经费保障,有活动开展。每少1种扣0.5分,扣完为止。(由基教股根据经常经常性督查进行考核)

②学校课外活动开展正常(1分)。学校或班级课外活动有组织领导,有安排计划,有执行记录,有老师指导。(由基教股根据经常性督查进行考核)

(10)功能室配备和利用(2分)

校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图书、阅览仪器、实验室、电脑等功能室设施和场所建设完善,使用效率高,图书借阅每期生均7次以上,阅览室每天开放。每少一种功能室扣1分;图书借阅每期生均少于7次的每少1次扣0.2分;发现阅览室课余时间未开放的,每次扣0.2分。(由电教馆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11)体艺工作(3分)

开展大课间活动,发现有条件开展大课间活动而未开展的,每次扣0.2分;坚持每天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扣0.2分;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未举行扣1分;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艺术节或其他形式的文艺活动,每少1次扣1分。(由基教股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12)竞赛活动(2分)

每期要组织学科单项学习竞赛活动,小学每期不少于2次,中学每期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0.5分;认真组织参与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检测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并及时按教研室要求上报检测数据,每缺席1次竞赛活动或检测活动扣1分,不报数据的,每次扣0.5分;迟报数据的,每次扣0.2分。(由教研室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3.学生管理(3分)

(1)学籍管理(1分)

学籍管理规范及时,专人负责,学生异动记载详尽,转入转出手续齐备,开学一个月内异动手续办理完毕。发现不按规定办理学生异动手续的,每例扣0.2分.(由基教股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2)控流保学工作(2分)

切实加强控流保学工作,制定控流保学制度,落实控流保学责任,确保辍学率控制在上级规定的范围内。辍学率高于控制线该项分全扣。(由基教股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4.教师管理(15分)

(1)健全教师管理制度(1分)。

制定教师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经全体教师或教师代表讨论表决后执行。(由人事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2)严格工作纪律(5分)

①严格执行教师住校制度,严禁农村学校教师“跑通宿”(3分)。有住宿条件的学校,每个教师在校住宿时间不得少于3晚。凡未按规定住校的,每人次扣1分,是学校行政人员的加倍扣分;学校行政领导、报账员一学期内连续2次以上应在校而未在校的一律就地免职。(由人事股根据领导或股室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②严格请假制度(2分)。学校教师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因工作需要借调或抽调到其他单位的,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进行审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不在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作旷工,每人次扣1分;属于学校擅自放老师外出吃空饷或对旷工人员隐瞒不报的,加倍扣分,学校校长就地免职。(由人事股根据领导或股室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3)严肃工作作风(4分)

严禁老师上课接听手机,严禁老师上课迟到、早退,否则每例扣0.1分;严禁老师打牌赌博,严禁老师上班时间看股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老师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犯省、市、县及县教育局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发现违犯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每例扣2分;被县以上通报批评或曝光的,加倍扣分;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违犯作风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加倍扣分,被县以上通报批评或曝光的,一律就地免职。(由纪检监察室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4)建立健全教师业绩考核档案(1分)

每少1人建立档案的扣0.2分,档案填写不全或虚假的,视作无档案,该项不得分。(由人事股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5)职称及工资工作(1分)

按时办理本单位教师到龄离退休手续和其他异动手续以及上报有关工资、人事等报表(0.5分)。不按规定落实的,每次扣0.2分:按时完成岗位设臵、职称申报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未按时完成的扣0.5分。(由人事股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6)按要求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3分)

严格按教育局活动方案开展好“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由纪检监察室根据活动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5.校园管理(16分)

(1)校园文化建设(3分)

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方案,按照总体规划搞好校园、教室、寝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校园文化宣传,营造良好、温馨的育人环境;定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由办公室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2)创卫工作(2分)

按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美丽校园的具体要求抓好学校创卫工作。(由办公室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3)校园安全(7分)

①组织机构及制度保障(1分)

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副校长直接负责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有专门处室和人员具体落实安全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落实学校班子成员和保卫人员值班制度;有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等,有校园护卫队(巡逻队)、应急救援队以及应急救援方案;有安全工作计划;学校领导每月有不少于1次安全工作分析安排会和每半个月1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制度落实;学校各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当地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对学校周边治安开展联合整治;门卫制度、巡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上述内容每缺1项扣0.2分。

②隐患排查及预案制定(2分)

学校每半月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大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并按照要求制定各种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并整理成册。每缺1次排查活动或排查了未整改的扣0.5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无安全预案扣1分。

③安全设施配备(1分)

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楼梯、走廊及消防疏散通道设臵合理,疏散指示标识规范,应急照明设臵符合要求;各类用电设备与线路、开关等符合安全标准;安全保卫人员需要的器械、工具齐备;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臵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符合安全要求;照明设备正常工作;视频监控设施正常使用;学校食堂、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场所的设施配备和管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每发现1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④交通及车辆管理(2分)

辖区内学校使用校车规范(1分);落实关于校车安全告知制度(包括向学生家长写一封信,在学校醒目处粘贴安全提示标志等,1分);落实学校上学放学时门口专人值班制度(1分,每发现1次未按要求落实扣0.2分)。

⑤安全教育(1分)

利用讲座、广播、墙报、告知书等开展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饮食卫生、疾病预防等安全教育,每期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0.5分;学校有固定安全宣传栏、警示语、关键部位提示语及示意图(0.5分)

(上述工作由法制股根据领导及股室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4)校园建设(4分)

①每年安排不少于公用经费10%的资金用于改善学校硬件设施,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好转(2分)。根据比例计分。(由维改办、核算中心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严格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审批及招标管理制度(1分)。(由维改办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③加大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工、质量优良(1分)。(由维改办根据经常性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6.财务管理(10分)

(1)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分)

成立学校理财小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出现虚假发票,不设立小金库;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未成立理财小组或理财小组名存实亡的扣0.5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扣0.5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未按时按要求入账、按时结帐的各扣0.5分;未按要求进行财务公开、公示的扣0.5分;发现虚假发票的扣1分;设立小金库的该项不计分,出现违犯财政纪律的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报账员一律就地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理。(由监察室、审计股、核算中心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2)经费使用合理(2分)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助学金、基建维修、设备添臵、教研教改、师训经费等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每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一笔扣2分。(由审计股、核算中心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3)消赤减债(2分)

当年新增债务1万元以上,该项记0分;收支平衡记2分;开源节流,当年能节约开支每1万元在该项基础得分上奖励1分,最高奖10分。(由审计股、核算中心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4)固定资产管理(1分)

①完善固定资产添臵、基建项目审批程序(0.5分)。每发现1例不合程序的扣0.25分。(由审计股、核算中心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设有台帐,新增入帐及报废手续完备,每学期清查登记一次,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现象(0.5分)。未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台帐的扣0.25分,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的扣0.15分,出现固定资产流失的按固定资产价值每100元扣0.1分。(由审计股、核算中心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5)食堂管理(1分)

①收取了学生伙食费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永价联„2010‟151号文件,严禁由私人承包或变相承包学校食堂,违反规定的扣0.5分;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不按要求落实的,扣0.5-1分(由审计股、计财股根据专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②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堂专用账册,实行专账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无账册报表的扣0.3分;做到一月一结,在期中和期末分两次在学校食堂醒目位臵向学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每少公示一次扣0.1分。(由审计股、计财股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

(6)勤工俭学(1分)

建立勤工俭学基地或项目,勤工俭学收入年纯收入达到一万元的记满分,每降低2000元扣0.2分,扣完为止。

(7)学生资助工作(1分)

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有资助专干,建立家庭困难学生电子档案(1分),每缺一项扣0.5分。资助经费按要求发放(1分),出现因资金发放不合理导致的信访事件,该项不计分。

(二)教学成绩(30分)

全科合格率(15分)、优秀率(5分)、科平均分(3分)、工作进步情况(7分)。

(三)满意度评价(10分)

满意度评价采取领导评价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领导评价(5分),由教育局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按“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群众评价(5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等按“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学校工作进行评价。

五、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教学质量突出的予以加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科合格率进入全市前十名,总分加5分,前二十名总分加4分,以此类推。

2.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获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5、

4、3分;获省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4、

3、2分;获市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3、

2、1分;获县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2、

1、0.5分。

3.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中获全国、省、市、县综合先进、单项先进的学校,经考核组认定综合先进单位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单项先进单位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4.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武获得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5、

4、3分,获省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4、

3、2分;获市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3、

2、1分;获县级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2、

1、0.5分。

5.学校集体或学校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奖励的,分别加

5、

4、

3、2分。

(二)减分项目

1.在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过程中发现有荣誉性虚假材料的,每一份扣2分;

2.学校工作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5分、4分、3分和1分。

六、“一票否决”项目

(一)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学校教职工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超生现象的;

(三)中小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考务工作中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操作的;

(四)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因学校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集体上访事件、进京赴省上访事件的;

(六)其它一票否决情况。

七、考核程序

(一)平时考核。由县教育局局领导、各业务股室及县教育督导室采取不定期、不下通知的方式,对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考核内容。平时考核可以由各股室自行单独进行,也可以由局里统一组织分阶段集中进行。

(二)专项考核。由局里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对某一项或几项专项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和考核。

(三)年度考核。各学校对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报送教育督导室,由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实施年度考评。

(四)审定结果。教育督导室对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计分,并根据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结论初步意见,经教育局班子审定。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

1.根据考核得分排名情况,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

2.考核结果进步显著的设立进步奖。

(二)奖惩措施

1.对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县教育局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评为进步奖的单位县教育局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单位的行政领导,在县教育局任用干部时,作为重要条件优先考虑安排。对当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60分(含60分)以下等次的,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对学校党政一把手进行戒免谈话,一年内单位全体班子成员不得提拔、重用,取消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所有行政班子成员就地免职。

2.学校考核结果与学校教师评先评优、职称指标分配及年终奖励工资发放挂钩。

3.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在全科合格率、科平均分排名倒数前五名的,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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