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管理条例,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明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义务
1.甲方销售人员销售器械时,必须向乙方出具以下证件:
(1)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制造认可表及产品注册证书复印件。
(2)加盖本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
(3)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甲方业务员调整,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书、标签、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有关生产、经营资格的其他审查工作。
4.甲方应以齐全的品种、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优先向乙方提供货源。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对乙方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商品的短缺、差错、包装及质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以后,应根据购销合同及实际销售情况及时承付货款。
三、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凡发生业务往来,以双方单位盖章或企业授权签约人签字生效,电话及传真定单视作同样效果。
2.乙方在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如出现异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共同解决。如确有较大异议无法协商时,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壹年。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