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深南消安委„2017‟30号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百
日行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北京“11.18”、天津“12.01”等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全国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我区决定即
- 1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天津“12.01”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前期已摸底掌握的高层建筑开展“回头看”行动。此外,按照冬春方案和职责分工,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街道办、公安消防监管部门要联合城管、交警、住建部门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严格督促落实《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若干防范措施》。重点要清除在建筑登高面等设置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影响消防登高车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将消防车通道作为停车场使用等现象,确保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畅通;对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容易造成火灾蔓延、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户外显示屏等障碍物进行及时拆除,对建筑电缆井、管道井违章占用、堆放杂物、防火封堵不严等现象进行及时清理,确保阻断立体燃烧蔓延通道。对已整改的单位,督促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各街道办、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一站一队建设,根据“一站多点或一楼多站”的建设标准,确保落实高层民用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实体化运作,对高层公共建筑要明确至少一名消防专职经理人,对高层住宅建筑要明确至少一名楼栋长,对超高层公共建筑要按照最新下发标准建设加强型微站和内部专业处置队。所有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微型消防站全面升格为专职消防队。
三、强化执法,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
公安消防监管部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关停、挂牌督办、约谈、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从严实施火灾防控;坚持顶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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