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婚礼摄影工作室服务协议书
甲方:新郎:
电话:
乙方:
新娘:
电话:
电话:
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
年
月
日,为甲方提供从
至
的婚礼摄影服务。服务价格
元,签订协议时预收定金
元,余款在
时付清,超时按每小时
元计,交通费及住宿费由甲方负责。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婚礼摄影内容有:
1、提供本协议指定时间内婚礼摄影服务。
2、拍摄不少于
张的原片,提供
张的后期精修照片。
3、所有原片均为拍摄时所得原片,不进行2次剪裁或缩图处理。
4、所有原片及后期修调过的照片均刻录光盘后交于甲方,不再另行收费。
5、乙方在完成婚礼拍摄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后期制作与光盘刻录。
6、补充内容:
(二) 乙方会以职业素养对待婚礼拍摄的所有照片及数据并承诺在婚礼服务过程中,做好摄影设备、存储卡(带)等的检查,以保障拍摄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设备意外原因造成拍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全部数据损失),除甲方不再支付后续拍摄费用,乙方还退回甲方支付的定金。
(三) 摄影工作期间乙方人身及所携带设备由于婚礼相关过程中外界原因发生意外(如所乘车辆发生事故、鞭炮损伤或酒水彩带喷洒等所造成的伤害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 乙方在拍摄婚礼过程时,其他工作人员或摄影师(无论专业或业余),均不允许干扰拍摄,因其干扰行为造成乙方工作不能完成并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 (五)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当天所拍照片用于行业之间的交流和宣传,让更多的人分享新人的幸福,但不得将对新人形像有丑化现像的照片向外流传,否则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 甲方随时可以终止该协议,但因甲方终止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协议终止的,乙方退还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所支付的定金。 (七) 本协议所有条款得到双方一致意见并共同签订遵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 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手机:____________
乙方:
手机:____________